有哪些明明知道誰很可能是兇手,卻就是沒有證據判刑的案例?高薇君2017-02-15 17:13:05

雙胞胎能製造完美犯罪嗎? | 科學人 | 果殼網 科技有意思

“O兄弟”的完美犯罪

2009年2月25日清晨,三個戴著面具的男人洗劫了德國著名的奢侈品店卡迪威(Kaufhaus des Westens),搶走了價值650萬歐元的名錶和珠寶。警方隨後在犯罪現場找到一隻兇嫌遺留下的手套,就在大家以為這起重大搶劫案即將告破的時候,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手套上提取的DNA資訊指向了兩個人。

他們就是哈桑和阿巴斯(Hassan and Abbas O。),一對DNA幾乎完全吻合的雙胞胎兄弟。這下,德國警方可傻了眼,這對“O兄弟”的DNA如此相似,以至於現有的分析技術根本無法辨別出兩人,到底是哪一個留下了那隻手套,誰也無從知曉。

有哪些明明知道誰很可能是兇手,卻就是沒有證據判刑的案例?

O兄弟偷竊的珠寶。

德國法律規定,每一名嫌疑人都必須被單獨證明有罪,否則他就是無辜的。如此一來,警方連羈押二人的權利也沒有。哈桑和阿巴斯很快便被無罪釋放了,儘管他們很有可能都參與了這起犯罪。而由於德國法律規定,被裁定無罪的嫌犯名字不得對外公佈,所以這對“O兄弟”的真實身份也成了一個謎。

——————————聽說知乎都喜歡留著原答案把修改內容寫在這個叫分割線的東西上方——————————-

我有個感覺非常符合這個問題的案例,是在果殼網看的。(有時間會補上鍊接)德國雙胞胎案

一對同卵雙胞胎中有一個人犯案了,證據確鑿,但沒有進一步證據確認是哪一個人犯案。而在作案時間段,雙胞胎中的另一個人有確鑿的不在場證明,但也無法辯認出沒作案的是雙胞胎中的哪一個。(有點繞,如果沒看懂請在評論裡盡情損我)

結果這對雙胞胎,都一口咬定自己是不在場沒有犯案的。然後法律規定不能因為確定兩人中的一個人是罪犯,就給兩個人都定罪。於是兩個人就都沒事了……

有哪些明明知道誰很可能是兇手,卻就是沒有證據判刑的案例?匿名使用者2018-12-03 09:30:57

老師講的一個案例。

一群刑警接到線索晚上去農村抓捕犯人。

一開始很順利,院裡的狗都放倒了,正在佈置包圍,結果鄰居的狗叫了,驚動犯罪嫌疑人A。

A從窗戶逃跑,守在窗戶的一名刑警B最先去追,其餘人準備突入屋子的人也繞過屋子跟在後面。

接著在田地裡發生槍戰。

警察鳴槍警告,A開槍射擊,警察開始還擊,A被絆倒在地,B誤以為擊中A,上前檢視,結果A躺在地上開槍射中B頭部。接著逃跑

後面人跟上試圖搶救B但是B受傷嚴重當場死亡,A也得以逃脫。

有警察死亡,事情很嚴重,加派警力不到24小時抓捕到A。

審訊很順利,證據確鑿A承認了以前的罪行,以及槍殺B的犯罪事實。

B的家屬表示想讓死者入土為安,強烈拒絕解剖,考慮種種情況領導同意家屬請求,直接火化。

結果,A的律師提出疑問。

在他的幫助下,A翻供表示B並非是他槍殺

於是警方和A的律師展開了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

“如何證明B死於槍擊?”

警方提供死者頭部傷口照片。

律師表示“照片上的傷口可能是其他銳器擊打。”

警方提供死者頭部CT,CT顯示死者頭部有子彈裝異物,並且法醫證明死因。

“如何證明死者不是死於自己人的誤殺?”

警方表示B面部中單,其餘警察在其身後不可能擊中面部。

二次上訴的時候律師表示

1警方沒有按法定程式解剖屍體,法醫法醫的鑑定不足以當做證據。

2警方沒有證據證實B是跑在第一個

3即使B是在最前面,也有可能是在他回頭時被擊中。

結果警察沒有證據證明。B沒有回頭,其餘人追上去的時候第一時間試圖搶救,翻動了屍體,不可能第一時間拍照取證。晚上也沒有目擊證人,警方一面之詞不足以當做證據。

A最終還是判了死刑,但是少了一個最重要的罪行,大家就有一種B白死了的感覺,,非常憋屈。

有哪些明明知道誰很可能是兇手,卻就是沒有證據判刑的案例?渤海望2018-12-20 17:22:21

世紀賊王張子強

說起張子強,很多人都很陌生,但是有一件事很多人應該不陌生,那就是

李嘉誠兒子李澤鉅被綁架,天價贖金十億三千八百萬贖回愛子

他犯罪所得金額之高曾錄入吉尼斯世界紀錄大全。電視劇《

插翅難逃

》就是以他的犯罪團伙為原型的。

有哪些明明知道誰很可能是兇手,卻就是沒有證據判刑的案例?

插翅難逃經典臺詞

張子強,綽號大富豪,廣西人,自幼在香港討生活。

有哪些明明知道誰很可能是兇手,卻就是沒有證據判刑的案例?

張子強本人

少年時加入黑社會,12歲第一次進警察局,16歲第一次坐牢,在香港作案無數,多次被抓,在警方留下了厚厚的記錄。成年以後的張子強,儘管已結婚、成家、生子,但並沒有“金盆洗手”。

1991年7月12日,搶劫啟德機場裝甲運鈔車1億6000萬港元,

張子強後來被捕,但法庭以證據不足為理由,將他無罪釋放。港英當局當時還賠償給張子強600萬元

,使張子強愈發張狂。張子強於此時在獄中結識葉繼歡,兩人一拍即合,開始合作。

葉繼歡,男,汕尾市人,香港知名悍匪,綽號大賊、賊王,只有小學三年級學歷,也是第一個在香港使用AK-47步槍行劫的悍匪。任達華主演的《

悍匪

》便是以葉繼歡的故事為藍本的一部電影。

有哪些明明知道誰很可能是兇手,卻就是沒有證據判刑的案例?

葉繼歡

1991年葉繼歡連續搶劫了香港觀塘協和街及深水埠大埔道的7間金鋪,劫得金飾價值達750多萬元。

葉繼歡在搶劫物華街五間金鋪的時候,葉繼歡及其同夥只是用了十分鐘時間,平均兩分鐘打劫一家金鋪,逃走路線乾淨利落,在與警方對峙的時候,他鎮定地當街舉起AK-47步槍射擊,香港警方曾一度將葉繼歡列為頭號通緝犯,懸紅一百萬港元通緝他。

1995年11月,張子強在深圳槍殺香港居民蔡志雄。

1996年5月,與葉繼歡集團合謀綁架香港第一富豪李嘉誠的長子李澤鉅,

勒索港幣10億3千8百萬元。張子強分得4億3千8百萬

。葉繼歡在作案前10天攜帶軍火返港,意外與警方交火,重傷被捕,但葉的部下仍參與了綁架案。

有哪些明明知道誰很可能是兇手,卻就是沒有證據判刑的案例?

插翅難逃劇照

1997年9月,綁架香港第二富豪郭炳湘,勒索港幣6億元。張子強獨得3億元。

有哪些明明知道誰很可能是兇手,卻就是沒有證據判刑的案例?

插翅難逃張子豪豪賭劇照,也因為得罪了某黑社會老大,被其勒索一個億。卻是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

1997年10月,又策劃綁架澳門第一富豪何鴻燊,被警方識破,未遂。

1997年底,從內地非法購買800公斤烈性炸藥,2000多枚雷管,並偷運到香港,圖謀製造更大的恐怖事件。據炸藥專家說,800公斤烈性炸藥如果集中爆炸,足以炸平一座十幾層的大廈。正是這800公斤炸藥,敲響了大富豪犯罪集團的喪鐘。

1998年1月7日,張子強指使錢漢壽購買炸藥818公斤,後於17日被港警查獲,張子強於15日到達大陸廣州白雲機場接從泰國回來的團伙2號人物“蝠鼠”胡濟舒,

2人於1998年1月25日在江門外海大橋檢查站被抓;張子強等32名疑犯於7月22日被批捕

有哪些明明知道誰很可能是兇手,卻就是沒有證據判刑的案例?

張子強落網報道

張子強在大陸落網,大陸不是香港,他在香港的規矩,不適合大陸。

1997年香港迴歸,張子強也是大陸向香港展示鐵腕法律的一個犧牲品。

律師和香港學者希望香港特區法院引渡他回港受審,他們援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不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

有死刑而且可以立即執行的內地

,沒有給他引渡的機會。這個以非法買賣爆炸物罪、搶劫罪、綁架罪、走私武器、彈藥罪。

張子強被媒體稱為“世紀賊王”。

後記

超級悍匪張子強伏法後。

據史料記載,它日後第二個月,妻子羅豔芳接到香港某個黑幫的勒索信,開價2億,說如果不給,就要綁架她的兩個兒子。張子強做夢都沒想到,報應來得這麼快。

據說那段日子裡,羅豔芳和兩個孩子經常無辜被車撞,或者被騷擾,或者家裡被盜,而且有好幾次被人尾隨跟蹤。總之,他們孤兒寡母成了被餓狼盯上的肉。

萬般無奈之下,1999年初,羅豔芳帶著兩個兒子移民去了泰國。後來有記者去採訪過羅豔芳,據她透露,說兩個兒子如今一個在加拿大溫哥華念大學,一個則已經工作,在泰國某個賓館做大廚。反正,都不像張子強。

有哪些明明知道誰很可能是兇手,卻就是沒有證據判刑的案例?案件手記2021-02-19 13:47:35

日本有一個九歲小男孩失蹤了,14 年後兇手終於浮出水面,卻被無罪釋放。

1984 年 1 月 14 日,日本札幌豐平區。

新年剛過,一連串刺耳的警笛聲打破了居民們的平靜生活。

幾輛警車停靠在二樂莊公寓附近,警察們正冒著大雪挨家挨戶的調查和走訪。

三天前,9 歲的城丸秀德突然失蹤了。(以下簡稱城丸君)

而這棟公寓,是他最後出現的地方,所以這裡的全部居民都是重點排查物件。

巧的是,剛詢問到第二層,警察就獲得了一條極有用的線索。

「就在孩子丟了的那天,我瞟見加壽子那女人和城丸君好像說過幾句話。」

目擊者說這話時,朝走廊盡頭抬了抬下巴,眼神複雜。

走廊最裡側,是 201 室。

戶主名叫工藤加壽子(以下簡稱加壽子),一個 29 歲的單身媽媽,與 2 歲的女兒居住在這棟公寓裡。

她平日的工作,就是在當地一個豪華俱樂部裡做陪酒小姐,時常深夜晚歸不說,每次還鬧出一陣大動靜,鄰里們對此都特別不滿,所以對她的一舉一動或多或少都會留意。

隨後,警察敲響了加壽子家的門。

「請問,有人在家……」

沒等警察把話說完,面前的大門就猛然開啟來,甚至帶起了一陣掃地風。

開門的是加壽子本人。

她一臉戒備地看著面前的警察,環抱雙臂,女兒藏在她的身後。

「請問有什麼事嗎?」加壽子冷淡地開口,言語中盡是牴觸。

警方見對方這個態度,倒是沒怎麼在意,畢竟平日裡他們和陪酒小姐之間的對話,一貫如此。

「女士,這附近走失了一個孩子,您見過他嗎?」警員耐心地拿出城丸君的照片。

加壽子伸手拿過那張照片,仔細看了幾眼,像是回憶起了什麼。

「見過,我見過他。」

「前幾天我準備回家,他跑來問我渡邊家怎麼走,我就給他指了指。」

「之後,就沒再見過。」

加壽子抱臂迴應著,緊鎖的眉頭也一直沒有放開。

一字一句,冷靜又清晰。

但對警方來說,越是這樣就越不合常理。

在之前的排查中,別人聽聞周圍有孩子失蹤,都會關心幾句「誰家的孩子」、「年紀多大了」。

尤其是家裡有孩子的父母們,聽到訊息後像是炸了鍋,非要拉著警察問個究竟,確定這附近的壞人是不是會威脅到自家孩子。

但加壽子卻不一樣,雖然她有個小女兒,但那事不關己、極力撇清自己的模樣,著實讓人懷疑。

並且,她言語間的「渡邊」二字也讓警方提高了警惕。

因為這是除了家人之外,唯一一個知道城丸君要去「渡邊」家的人。

接下來,面對警方多番詢問,加壽子到最後甚至有些不耐煩的回答。

「我只是給他指了指方向,後來去了哪裡我就不知道了。」

隨後,警方又去加壽子家中進行了魯米諾檢測,沒有任何血跡反應。

此時的加壽子彷彿已經忍耐到極限,警察前腳剛踏出家門,她後腳就用力拍上了房門。

吃了一鼻子灰的警察無奈聳聳肩,除了派人繼續盯著這個女人,別無他法。

(二)神秘電話

城丸君是在 1 月 10 日自己走出家門的。

9 歲的城丸君是家裡最小的兒子,那天早晨,他乖巧地坐在餐桌旁享用媽媽精心準備的早餐,爸爸和哥哥已經吃完飯悠閒地看著清晨剛送來的今日早報。

上午 9 點 35 分,一個突如其來的電話,打破了這家人的其樂融融。

因為小兒子城丸君坐的地方離電話最近,他極為順手地接起了電話。

「餵你好,請問你是……」

「好的。」

「我這就出去拿。」

三言兩語之後,城丸君並沒有像往常一樣把聽筒遞給家人,而是利落地掛掉了電話。

「城丸君,是誰的電……」

沒等媽媽問完,城丸君就匆忙地跑進了臥室,再出來時已經套上了長袖衛衣,匆匆往房門處跑去。

從穿衣、換鞋到出門,城丸君看也沒看家人一眼,臨出門前還拋下了一句沒頭沒腦的話。

「渡邊的媽媽剛才來電話,說借用了我的東西,現在她要還給我。我出去一趟。」

渡邊?

渡邊是誰?

城丸父母和大兒子面面相覷,誰也沒聽說過自家朋友裡有位姓渡邊的。

媽媽心裡實在七上八下,就讓大兒子追出去看看。

有時候,人越是慌張就越容易出錯。

城丸君的哥哥是個近視眼,因為出門過於匆忙,竟然忘記了戴眼鏡!

外面正巧下著鵝毛大雪,他在茫茫雪地裡模糊地看到城丸君往前跑了 100 米後,左拐了。

他順著跟過去,看到二樂莊公寓門前有一戶寫著「渡邊」的門牌,瞬間放下心來。

「看來弟弟真的去了渡邊家,應該沒什麼事。」

年少的他也沒多想,獨自回了家。

可全家人一直等到晚上,城丸君也沒有回來。

這就奇怪了,即使再怎麼貪玩,到了晚上也該回家了……

父母回憶著城丸君上午的怪異表現,越想越不對勁,最後決定出門去「渡邊」家找找。

渡邊家開門的是位高三女生,她身後是書桌和高高的複習材料,看樣子正在家裡專心準備考試。

「請問,我家城丸君是在您家裡玩耍嗎?」城丸媽媽焦急地開口詢問。

「城丸君?誰是城丸君?」女生一臉疑惑地回覆道。

媽媽一聽此話瞬間皺起了眉頭,城丸君臨出門前明明說要去「渡邊」家的,不可能會聽錯。

「城丸君是接到你家的電話出門的,自那起就再也沒回家。」

女生聽的雲裡霧裡,「不可能啊,我今天沒打過任何電話。」

見城丸君媽媽疑心重重,女生索性將她請進了屋子,把房門都敞開來。

要知道,這種公寓在日本當地極為普遍,面積小、戶型簡單,隨便一掃就能看清全貌。

夫婦倆挨個房間都查驗了一番,根本沒有外人來過的痕跡,更可況一個愛玩兒愛鬧的孩子。

離開渡邊家時,城丸父母的心不停下墜,城丸君只有 9 歲,會不會遭遇了什麼不測呢?

找到了深夜,他們報了警。

警方得知訊息後,第一反應是「綁架」,畢竟城丸家是附近有名的「富人家」。

(城丸先生的職業目前有兩種說法,一個是議員秘書,一個是某公司總裁,家境富裕。)

所以當晚,警方就在城丸家中秘密安裝了監聽裝置,以備綁匪打來勒索電話。

然而靜靜等待了三天,勒索電話一通沒有,鄰居們的關心倒是很多。

1 月 14 日,警方將「城丸君失蹤案」轉為公開調查,於是就有了開頭的那一幕。

警察們一邊盯著加壽子,一邊擴大尋找範圍,可找來找去,依然沒有一絲城丸君的蹤跡。

三週後,搜查無果的警方無奈宣佈此案暫時擱置,與此同時,他們對工藤加壽子的日夜監視也告一段落。

然而就在警察撤離的第二晚,工藤加壽子突然連夜搬走了……

後來有鄰居回憶說:「看她那著急的模樣,很像是臨時作出的決定!」

自此,9 歲的城丸君蹤跡成謎。

(三)殺夫騙保

1986 年 5 月,城丸君失蹤兩年了。

歷經兩次婚姻的加壽子,又走入了婚姻殿堂。

這次她選擇的另一半是一個老實的農民,36 歲的和歌壽美熊(以下簡稱壽美熊)。

想到加壽子豐富的情史,壽美熊的家人極力反對他們二人在一起,他們並不想讓一個多次離婚的陪酒小姐進自己家門,更何況還帶著個小女兒。

但不知道壽美熊被灌了什麼迷魂湯,義無反顧地想盡快與加壽子確定關係,根本不在乎家人的意見。

而且當加壽子提出「絕不做農活」的條件時,壽美熊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加壽子夫婦剛開始幾個月的婚後生活,還算是美滿幸福。

壽美熊在外努力經營農場補貼家用,加壽子在家專心照顧女兒與丈夫的起居。

但沒過多久,不安於室的加壽子就開始厭煩這樣的無趣生活,玩賭博機成了她的新愛好。

其中她最愛玩兒的就是「柏青哥」,這種隨便搖搖手柄就能看到收益的遊戲,讓她嚐到了巨大甜頭。

(日本柏青哥店)

賭博有贏就有輸,加壽子整日沉浸在遊戲廳裡嘩嘩投幣,時間一長,必然贏時少、輸時多。

自己辛苦在外賺錢,妻子在賭場賭博,時間久了再老實的人也受不了。

不過萬萬沒想到,這老實人還沒發怒,就發生了「意外」。

1987 年 12 月 30 日凌晨 3 點,加壽子夫婦居住的二層農宅突發大火,滾滾濃煙鋪天蓋地。

等消防員把火徹底撲滅後,發現睡在二樓的男主人已經不幸身亡,女主人和女兒因為睡在一樓,在火災發生後灰頭土臉地及時逃了出來。

後來警方驚訝得發現,火災受害者竟然是三年前被重點監視的工藤加壽子!

不過,由於距離城丸君失蹤已經兩年沒有結果,這次又是「意外失火」,警方剛開始並沒有將兩起案子聯絡起來,認為只是個巧合。

然而沒過幾個小時,警方就「打臉」了。

因為火災現場疑點重重,矛頭全部直指工藤加壽子。

根據當晚目擊者提供的線索,加壽子帶著女兒逃出生天後,不僅穿戴的整整齊齊,手裡還緊緊捏著一個皮包,裡面裝著的似乎是很重要的東西。

並且,住在加壽子家隔壁的鄰居也發現了不對勁。

「我們家離加壽子家最近,她卻沒有來我家報火警,而是跑去了大概三百米外的地方借電話。」

加壽子為何表現的像對火災早有準備,並且要捨近求遠去報警?

就在警方疑惑之時,保險公司給他們打來了電話。

「警官,我們要確認一下和歌壽美熊的死亡情況,他的家屬今日提交了保險賠償申請。」

這個家屬,就是加壽子。

原來,那個被加壽子緊緊攥在手裡的皮包,裡面裝著和歌壽美雄的保單,價值高達 1 億 9 千萬日元,而受益人一欄中,赫然簽著工藤加壽子的大名。

結合加壽子在火災當晚的奇怪行為,警方開始懷疑這是一起故意縱火、殺夫騙保案。

畢竟一對正常的夫妻,定然不會在另一半不幸去世的第二天,就立即去申請保險金賠償。

除非,另有所圖。

帶著這些懷疑,警方開始進一步調查工藤和丈夫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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