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民警突然闖入民宅,懷疑你是嫌疑犯的時候,如何最大限度的保護自己的權利?楊永仁2016-09-26 18:55:01

配合唄。

萬一本來你是無辜的,警察找錯了,你極度不配合甚至抗拒,換誰誰都會覺得就是你,你嫌疑大,將心比心嘛。 態度很重要。

有一次情報失誤走錯門了,進去也是表明身份。當事人非常配合,很平靜的說找錯了,但也積極證明自己不是我們要找的人。調查了十分鐘就清楚了,根本不用像題主所說的那樣折騰,我們也懶得這樣折騰。

題主安全防範意識不錯,但你這事在我看來,警察合理合法,但是有點折騰給你造成了一點不必要的麻煩。

當民警突然闖入民宅,懷疑你是嫌疑犯的時候,如何最大限度的保護自己的權利?菠蘿柚子2016-09-27 04:23:11

我感覺有點奇怪~半夜十二點,五人抓捕,還帶著受害人(「・ω・)「嘿,半夜和五人我理解,帶著受害人?從來沒有見到過~

繼續,直接讓受害人檢查電腦?有點驚訝~

帶回單位不做筆錄。這不是坑麼?

監控跟蹤,直接跟到家裡了?

監控截圖給嫌疑人看?新人麼?上來就拋證據?

我從來沒見過這樣的抓捕,也沒見過如此的操作。。。公安基礎有待加強啊這是。

當民警突然闖入民宅,懷疑你是嫌疑犯的時候,如何最大限度的保護自己的權利?我凌2016-09-27 10:29:20

…………說配合的是警察啊。

他進你家搜查證呢?就量個民警證件就行了?完事不道歉?

投訴他們啊?這事你要說告他們成本太高也不一定會賠錢算了吧。投訴可以啊!事實清楚明白甚至有記錄。查查深圳公安局的電話。夠幾個民警吃一壺的

當民警突然闖入民宅,懷疑你是嫌疑犯的時候,如何最大限度的保護自己的權利?知乎使用者2016-09-29 12:17:13

國內法目前還無法作答,簡單說說英國刑事案件的調查流程吧:

警方可以依據已經獲得的資訊進行相關案件調查。除非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在追捕嫌疑人過程中,嫌疑人躲入民宅,警方合理地認為申請許可會使得重要證據被湮滅/嫌疑人逃跑),警方需要首先獲取裁判院的搜查許可才可以進入私人領地調查。

調查時警方應當主動出示相關證件和手續並告知被調查人基本資訊和調查理由(比如目擊者證詞/證據描述符合被調查人情況,簡單的基於被調查人的犯罪前科、種族屬性、教育背景都是不合理的理由,是違法的)。警方搜尋證物時,需要有合理理由(比如如果案件是簡單的個人偷盜項鍊,那麼要求檢視被調查人的聊天記錄或者以調查的名義開走被調查人的私家車就可能涉及公權力濫用,因為與案情的合理關聯性不大)。警方詢問被調查人資訊時應當儘可能地在警局進行,並需要符合警察專業操守(比如Practice Code C10。5),包括告知對方案件基本情況,調查被調查人的理由為何,告知對方的法律權力(是否需要先諮詢律師再接受警方調查,法律規定刑事案件的被調查人都有免費電話法律諮詢的權力——這是人權,也是歐洲人權公約所明確的權力)。英國目前採取的是“有限沉默免責”制,既“你”有權保持沉默,但如果事後在法庭上被問及與警方錄口供時所問到的同樣問題,而“你”當時拒絕回答或保持沉默,陪審團有權力合理地懷疑“你”當時之所以不回答的原因是為了隱瞞事實或與他人串供。而在“你”沒有被告知/有機會獲得法律諮詢的機會時,這條規則有待法庭視具體案情酌情應用。

錄口供時警方需要給予被調查人合理的休息時間,每兩個小時需要詢問是否飢餓、需要休息。警局需要提供必要的水和醫療幫助。被調查人進入警局時會有一個獨立於調查團隊以外的一名中級職稱警官進行調查記錄,每隔一定時間段後需要複審被調查人的案件,判斷是否警方還有繼續調查的必要(這是為了避免調查團隊的“職業病”和公權力濫用問題,一般調查人員出於職業經歷和人性的弱點,都會樂意相信自己的判斷和第一印象是正確的)。

任何違反上述警方義務的調查行為都可以被追責(被調查人投訴當事警官/檢察院起訴當事人公權力濫用),任何以上行為所獲得的證據都可以在法庭上被辯護律師以“非法取得證據”為由要求不得呈堂。如果成立,法庭將不採納相關證據(簡單理解,‘就當這事沒發生過’,不論這證據對案情有多重要,因為程式違法),等於警方是做了白工,而且還可能承擔法律風險、公眾信譽受損。

總而言之,希望國家的法治化建設可以逐步完善。大家各司其職,走向專業化。這是現代文明國家(發達國家)的典型象徵。

當民警突然闖入民宅,懷疑你是嫌疑犯的時候,如何最大限度的保護自己的權利?知乎使用者2016-09-30 10:59:03

1。詢問他是否有《檢查證》、《搜查證》《傳喚證》、《拘留證》或《逮捕證》,並要求透過貓眼看見這五種法律文書之一和他的人民警察證或檢察官的工作證(職務犯罪的偵查主體是檢察機關,檢察院的司法警察不能單獨執行逮捕)。如果證件齊全請開門配合,否則可能構成違法。

2。如果沒有五種法律文書,只有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證。那就詢問他前來的目的,不管他說什麼。只要不是1。有證據表明或者有群眾報警公民住所內正在發生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安全的案(事)件。2。違法存放危險物質,不立即檢查可能會對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造成重大危害。這兩條理由,請拒絕開門並告知他,未取得相應文書強行而進入有可能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所或非法搜查。並及時撥打110報警,報警時不要誇大,只要如實敘述情況,最後明確告知接線員,現在有可能發生公安機關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職務或有人冐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行為需要公安機關出警,並且電話已經錄音,公安機關是不敢不出警的。

被警察帶走後進行訊(詢)問時除了如實回答,還要明確表示要將通知家屬與需要聘請律師(刑事案件)寫入筆錄,否則拒絕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