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某種角度上說,藝術理論的歷史就是‘素描’與‘色彩’二者間相互爭論的歷史。”結合這學期所學,談談你對這句話的理解。

首先,我需要說明的一點是,因為對原話中的“某種角度”、“藝術理論”以及“相互爭論”存疑,我曾試圖對這句話進行限定或擴充套件範圍的處理。

例如,使原話具體為:從西方角度來說,繪畫藝術方面的理論史,就是“素描”和“色彩”二者間相互爭論有關於誰是繪畫的基礎、發展與至高奧義問題的歷史。但伴隨我思考的漸深,我意識到這的樣處理並不妥當。

“素描”和“色彩”作為(繪畫)藝術語言來看時,代表著“線”與“面”。而此時這兩種藝術語言就並不僅限於單一的繪畫領域,二者抽象的存在於包括舞蹈和音樂等眾多的藝術門類之中。與此同時,“西方”這一地域概念也變得狹隘。

那麼,從整個的藝術領域來抽象出藝術語言的爭論,這樣的擴充套件呢?也並非合理,它超出了我們師生隱性的討論範圍。於是,不如不對討論的角度或其他處進行刻意的解讀。先陳述我自己對兩個與原話息息相關的問題的理解。

問題一:“素描”和“色彩”間相互爭論的歷史是怎樣的?

在《詩學》中,亞里士多德認為,藝術的本質是摹仿,摹仿是把藝術和技藝製作區別開來的基礎,也是學術分類和界定個別藝術的本質的基礎。人在摹仿中既可滿足其求知慾,又可獲得審美的愉悅,藝術就起源於人的摹仿的天性。藝術家在摹仿現實的時候,不僅可以把它按本來面目如實表現出來,而且還可以表現得比它更美或更醜。

那麼,無論“素描”與“色彩”是作為藝術語言,還是作為繪畫的種類來看,二者產生爭論的根源,或者說它們之間隔著的兩扇峭壁間的深澗都應該是——在表現藝術(或欲表現的更藝術)時,二者所傳達的、觀者所接受到的感知存在著差異。

在翻看過呂楠先生的攝影集《被遺忘的人——中國精神病人生存狀況》後,曾困擾我的給藝術下定義的問題被解決了,藝術就是完完全全的主觀的感知。一幅表現大象的素描或是色彩,倘若使得觀眾意識到其表現的內容正是大象,這實際上是因為作品成功摹仿了大象所能創造的感知,並不在於其是否準確地對大象造型。

這樣說,就是糅合了素描和色彩在兩種意義上的歸納,即二者作為藝術語言時,是創造感知的工具。而作為兩類已完成的畫作時,就是最後的感知被創造的結果。正是因為感知在被創造的中途和最後都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差異,才給予了它們的擁護者在爭論二者時的依據。

西方美術史上在素描與色彩二者間主要發生了三次爭論,從16世紀一直延續到了 19世紀。

義大利16世紀中期,瓦薩里與威尼斯作家洛多維科・多爾切對素描與敷色法的地位問題,即中部義大利傳統和威尼斯傳統孰優孰劣展開了一場激烈的辯論。瓦薩里倡導把素描放在第一位,認為佛羅倫薩和義大利中部繪畫傳統的素描比色彩更為出色,強調素描地位的至高無上。多爾切反對瓦薩里的觀點,他否認素描是第一位,認為敷色法更能逼真地表達繪畫物件,因此敷色法高於素描。

到了17世紀,普桑派和魯本斯派的對立即代表了素描與色彩之爭,前者認為素描至高無上,堅持繪畫應保持理性與規範性;後者則擁護色彩,認為色彩更能真實(或以假亂真)地表現自然事物,。色彩的擁護者之一羅歇・徳・皮勒認為,繪畫的韻律和協調只能在色彩中找到,繪畫的特性在於色彩,進而推之,色彩是繪畫藝術中最有價值的特徵。

再推移至19世紀的安格爾與徳拉克洛瓦,他們又分別代表了新古典主義與浪漫主義,同樣進行了範圍廣大且維度更多的激烈辯奪。安格爾認為素描是一切的基礎,相對保守地在素描領域內探索藝術的再現能力。而色彩的擁護派發展到德拉克洛瓦,更加感性地注入個人的情感,自由表達內心性靈。此時,顯而易見的一點是,色彩的發展已經超過了素描,並且仍可探索。

以上就是關於二者在歷史上的爭論的簡單概括,都是可以輕鬆的從藝術史書籍或者網路搜尋引擎中獲取到的內容。我自己更想去討論這些歷史背後深層的一些矛盾:逼真摹仿事物感知的關鍵是什麼?素描與色彩體現出理性或感性的偏重,是本身屬性亦或是人的感情賦在其中呢?這可能是才是真真的這段歷史被稱之為“歷史”,區別於同時期發生的其他藝術事件甚至於其他爭論的原因。

已經可以確定的是,這幾段歷史可以是當今人們研究與理解藝術史的最好例子。它們歸根結底仍是藝術內部產生的的爭論現象,我自己來用一句話概括這二者間的爭論:藝術本身帶有的矛盾性,生成爭論,放置在最具像又抽象的的素描與色彩二者身上。

問題二:這二者間爭論的歷史與藝術理論史的關係如何呢?

很顯然的,素描與色彩之爭,即典型的藝術語言和感知型別的爭論。在藝術理論史上,最重要的幾類問題也就是何為藝術?什麼藝術的語言和門類最能體現藝術的本質(或者說什麼是最好的藝術)?以及藝術具有怎樣的意義?恰恰,素描與色彩二者間的爭論所收穫到的結果或者啟發,就能夠作為對大的藝術層面的問題的答案,或者為解答總體的問題提供啟發。

如同休謨所說的:人只不過是由許多不同的感覺累積而成的一個集合或一個包裹,這些感覺永遠處在一種快到無法想象的流動速度中相互汰換。由素描與色彩去代表美術史,由美術史去代表藝術史,這一遞增的處理若是建立在這種感知論的基礎上,那便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即感知的藝術中,視覺感知的方面與其視覺效果被創造的工具關係。

這種關係,在藝術被創造的開頭和過程中都十分明瞭,僅在結果上比較模糊。

關於第二個問題,討論它們關係的結果,就是從側面來證明“藝術理論的歷史,就是素描與色彩間相互爭論的歷史

”這句話確實具備一定的合理性。因為藝術的結果即感知,包含視、聽、說、思甚至是虛無的存在,那麼僅僅是透過對素描與色彩這兩個視覺藝術爭論的結果來衡量整個藝術,必然是有侷限性的。

綜上,我的理解的基礎是:素描與色彩爭論的實質,就是在爭論關於不同感知是什麼、如何被創造、其帶來了什麼影響這幾類問題,而不同的感知就被我定義為藝術。因此,我理解的結果水落石出:從某種角度上說,素描與色彩間爭論的歷史確實可以說,就是藝術理論的歷史。

最後,非常重要的一點也必須被說明——以我目前的學識水平,所談論的自己的理解必然有著邏輯上或者判斷力上的缺憾。並且,我此時已經提到了原話的侷限性,我始終對我自己的理解十分肯定,但對原話抱有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