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增值稅發票惡意作廢怎麼辦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6-04-10 回答

1。這個可以透過稅務局來處理的,如果銷售方已經把增值稅發票發票聯給貴公司了,那麼銷售方在只要在記賬聯、發票聯、抵扣聯完整的情況下才能作廢發票的,否則就違反《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了;這個就會受到稅務的處罰的。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規定, “第十三條

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3。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資料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列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註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第二十條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

(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程式碼、號碼認證不符’。

虛開增值稅發票惡意作廢怎麼辦 碧草藍天 1級 2016-04-10 回答

1、a公司是沒辦法退稅的了,而且會受到稅務檢查。

2、b公司一樣會受到稅務檢查。

3、雙方都可能受到稅務罰款。

4、因為對方的單方面行為給你們公司造成損失,而且對方作廢發票在程式上存在缺陷(應該先通知你們,並收回發票的抵扣聯和發票聯),建議你們先把情況告知你們自己所在區的稅務局,儘量減少損失,同時要求b公司重新開具發票,並辦理退稅,最好籤訂協議,由於b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由其予以賠償。

5、如果協商不成,導致你們罰款或者無法退稅,建議走法律途徑,一方面必須取得發票,另外一方面退稅等方面的損失要對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