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告訴我電視劇(家、N次方)中楚牧和之荔是怎樣的姐弟關係? 若水╮傾城 7級 2011-06-10 回答

楚牧的媽媽和之荔爸爸結婚了,他們是法律上的擬製血親,所以不能相愛

誰告訴我電視劇(家、N次方)中楚牧和之荔是怎樣的姐弟關係? Margaret* 5級 2011-07-23 回答

家的n次方中薛芝荔和楚牧並不構成法律擬製血親關係。他們完全可以結婚,電視劇中的闡釋是對擬製血親一知半解造成的誤讀。

擬製血親是指雖然無血緣關係,但法律確認其與自然血親有同等權利義務的親屬,比如養父母和養子女,繼父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

受其撫養教育的是指繼父或繼母和繼子女之間事實上形成了撫養教育的關係,只有在這種條件下,雙方才在法律上具有和正常父母子女之間一直的關係,雙方之間才有撫養和贍養義務,才有相互之間的財產繼承權,才屬於法律擬製血親關係,其實婚姻法對此是有明確規定的。《婚姻法》第二十七第二款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繼承法對此也有相同的介定,繼承法第十條中對“父母”、“子女”的限定解釋也強調了“有扶養關係的”。至於撫養與扶養的區別與聯絡,以後再介紹。這種法律意義上的撫養教育的關係的形成存在於繼父或繼母與其未成年的繼子女或不能獨立生活的繼子女(指已喪失勞動能力且生活困難等情形)之間。

回到電視劇中,“二媽”(宋丹丹飾)與“三爸”結婚時,楚牧已經臨近大學畢業,當然已經成年,而且他沒有喪失勞動能力且生活困難的情況,“三爸”與楚牧沒有撫養教育的關係,也就沒有法律擬製血親關係。薛芝荔還比楚牧稍微大一點,同理,“二媽”(宋丹丹飾)與薛芝荔也沒有擬製血親關係。況且薛芝荔在其父母離異後是由其母親撫養的,更加缺乏與“二媽”(宋丹丹飾)形成撫養教育關係進而存在擬製血親關係的可能性。既然,“三爸”與楚牧沒有法律擬製血親關係,“二媽”與 薛芝荔也沒有法律擬製血親關係,那麼薛芝荔和楚牧自然沒有法律擬製血親關係了。

通常情況下,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之間的關係屬於姻親關係範圍,但如果繼父母子女之間形成了撫養教育關係,或透過收養,繼父母將繼子女收養為子女,則他們之間形成法律擬製血親關係。也就是說,“三爸”與楚牧、“二媽”與 薛芝荔都是姻親關係。如果一定要說薛芝荔和楚牧之間有親戚關係,那也只能是姻親關係而已,這種關係當然是可以結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