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三重一大”審計方法

國有企業境外資產面臨“監督遠、監督難、監督環境複雜”等問題,在原有抽樣審計的基礎上,可以綜合運用順查、逆查兩種審計方法,合理規避審計抽樣風險。

順查法

採用順查法,“三重一大”決策在審計中的審計重點包括:“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建設,決策程式和從議題生成到上會決策、再到督辦的全過程管理要求執行情況,全套檔案材料的收集、歸檔情況等。

重點檢視“三重一大”決策事項有關過程資料,包括:

(1)議題準備情況;

(2)會議決策情況;

(3)會議紀要及落實情況;

(4)資料完整情況。

逆查法

採用逆查法,對“三重一大”決策在實際中的運用情況進行檢查。首先,從“三重一大”決策表格中抽取決策會議情況、決策執行情況中有異常情況的專案。其次,在審計中檢查公司決策、合同文字和大額資金使用等情況時,看上會資料是否完整。最後,如遇到決策失誤的情況,對持有贊成意見的領導幹部進行追責。

綜合運用兩種審計方法,不但可以有效規避審計風險,而且可以提高審計效率,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充分發揮審計作用,查詢關鍵問題。

解決“三重一大”相關問題

在實際境外審計過程中,“三重一大”決策程式問題時有發生,以綜合運用順查法、逆查法在“三重一大”實際審計中發現通用典型問題為例,探討“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過程中易出現的問題及解決建議。

制度類問題

某單位在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中,存在會議決策事項分類未根據上級要求進行及時更新、部分條款不符合專案實際的情況。

解決建議:應根據單位實際完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報上級單位審批,並按要求嚴格執行。

會議決策類問題

1。某單位部分上會議題未見決策記錄,未完全體現會議全過程。存在“該上會的不上會”等現象。2。未按照本級單位的管理職責許可權審批“三重一大”決策事項。

解決建議:應嚴格按照本單位制定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並根據企業管理許可權決策。

決策執行類問題

某單位在“三重一大”決策事項會議上,決策簽訂專案補充協議,但在審計過程中未見該協議的簽訂檔案及審批流程,經詢問相關人員,該項決策並未執行落實。

解決建議:應建立“三重一大”決策督辦機制,按期督促“三重一大”決策的執行。

檔案類問題

1。組織“三重一大”決策事項會議時,議題審批過程的可追溯性不強。2。存在資料後補情況。

解決建議:應完善“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的前期議題蒐集工作,保證重大決策的可追溯性。強化“三重一大”會議過程記錄,並對“三重一大”過程資料妥善整理歸檔。

綜上所述,運用順查法、逆查法創新審計,可以檢查“三重一大”決策整個流程,從制度的制定到會議決策,再到決策的執行,最終歸檔完畢,進行全方位、立體式審計,做到及時發現問題,有效解決管理短板。

加強“三重一大”決策-全過程全方位監督

一是加強事前監督。

將“三重一大”決策貫穿公司整個內部控制流程,形成“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體系。具體分為兩個層次:根據上級單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認真研究制定符合本級單位實際的制度,並在決策過程中嚴格貫徹執行;將“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與其他業務模組中的制度有機結合,形成本單位自身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體系,為公司的穩定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加強事中監督。

形成多方監督網路,構建“大監督”工作格局。對“三重一大”決策的檢查,凝聚各業務職能部門的力量,整合各類監督資源,增強各部門間的協同配合與資訊互通,降低監督成本。同時,應加強內審人員的自身建設:應選擇不同專業、不同背景的人員不斷加強內部審計後續教育,逐步建立複合型內部審計人才隊伍。

三是加強事後監督。

建立“三重一大”事項監管責任追究機制。公司及下級單位主要領導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和執行負總責,領導班子成員要將“三重一大”事項執行情況列入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公司審計或紀檢監察部門透過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的方式加強對“三重一大”事項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公司紀委對違反“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以及對決策事項拒不執行的,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相關責任人實施責任追究。

當下,國際投資環境趨於嚴峻,“走出去”企業進行境外資產監督時,將面臨更多的風險和挑戰。要透過積極創新審計方法,有效監督境外資產“三重一大”決策程式,為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轉自:中國電建集團海外投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