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間被打`應該如何解決。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娛樂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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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傷就簡單了
因為輕微傷不構成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之規定: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
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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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當時要求的是調解,所以警方也不好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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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同意調解,那麼公安機關處理的方式就是法律依據,根據第九條之規定: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基於該規定在調解未果或調解達成協議後對方不履行的你可以要求公安機關依據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對其進行處罰,該條款為: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對於你所述單位是否承擔責任一事,如單位在此案件中不存在過錯則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