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縣鎮的排序網友59903a61eb 2019-08-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條的明文規定,省市區鄉鎮村按下面順序排列:

(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

市區縣鎮的排序

擴充套件資料:

行政區劃劃分原則:

國家都是按地域劃分行政區。各國的行政區劃有不同的劃分和名稱。不論何種型別的國家,行政區劃的劃分總要符合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並考慮政治、經濟、民族、人口、國防、歷史傳統等各方面的因素。社會主義國家行政區域的劃分通常根據以下原則:

1、政治原則。促使國家機關密切聯絡人民群眾,便利人民群眾參加國家管理。

2、經濟原則。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特點進行劃分,使之有利於發展社會生產力。

3、民族原則。根據少數民族的居住狀況和其他特點進行劃分,使之有利於各民族的發展,鞏固各民族的團結。這些原則是相互聯絡、相互結合的。此外,也顧及歷史傳統、人口分佈、地理條件和國防需要等因素。

行政區劃雖因國家本質不同而有其明顯的階級性,但也有一定的歷史連續性。例如,中國從秦代(公元前221~前207)建立統一國家並施行郡縣制以來,歷代行政區劃雖有變更,但變化並不太大。英、法、美等國的行政區劃也是從19世紀繼承發展下來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行政區劃

百度百科-區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