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習複習全會,做題都廢,以下是我的錯題心得,如果需要加深理解而需要原題的可以跟我私信,不過要標註題號,第幾組的

1防衛不適時和防衛過當要區分

啥意思呢,就是防衛過當首先要有個防衛的條件,它只是不滿足限度條件而已,但是在它過度前是符合正當防衛的,而防衛不適時就沒有符合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也就是不法侵害在進行中

2防衛不適時和假想防衛要區分

假想防衛是根本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行為人主觀臆測有所謂的不法侵害存在而進行的防衛反擊

1非法拘禁罪屬於繼續犯,對於繼續犯,在犯罪既遂後,如果犯罪行為繼續存在,屬於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予許其正當防衛

2非法拘禁行為並非屬於暴力性犯罪,此刻要注意限度條件

1論述緊急避險的成立條件也要先說概念

2緊急避險有七個成立條件,翻書背

1注意故意殺人罪和無限防衛權的區別

刑法第20條第三款是: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2偶然防衛是行為人的行為表面上符合正當防衛的特徵,但實際上並無防衛的意圖

1避險過當的主觀罪過形態是間接故意和過失

2都是為了保護自己合法權利而對侵害他人的後果持有放縱心理或者存在認識不準確的情況

1正當業務行為和法令行為要區分

2自救行為必須具有適當性和相當性,否則對損害需要負相應的刑事責任

1防衛過當的處罰原則是應當,不是可以

1正當化事由是指行為在形式上與犯罪具有相似性,但實質上不具有法益侵害性,因而在定罪過程中予以排除的情形

2可以把正當化事由分為法定的正當化事由和超法規的正當化事由。法定的正當化事由是指刑法有明文規定的正當化事由。超法規的正當化事由是指刑法無明文規定,從法秩序的精神引申出來的正當化事由。某種正當化事由是法定的還是超法規的正當化事由,取決於刑法的規定。我國刑法對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這兩種正當化事由作了明文規定,因此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是我國刑法中的法定的正當化事由。對於自救行為、義務衝突、職務行為、被害人承諾的行為、正當業務行為等均未作規定,因此這些行為是超法規的正當化事由。

3被害人對侵害的一種承諾,這種情況下,加害人是可以免責的。

但在刑法中,被害人承諾僅限於輕傷害以下,如果造成重傷以上的結果,則被害人承諾無效,加害人必須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1防衛過當和避險過當的條件是不一樣的,要注意

避險過當欠缺成立緊急避險的限度條件,所以不是具備緊急避險的成立條件

2避險過當不是一個獨立的罪名

3避險過當應當 減輕或者免除

1互毆雙方均屬於不法侵害,雙方都有傷害對方的故意,而非正當防衛,雙方都不成立正當防衛

以上屬於正當化事由,再有章節錯題會繼續補充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