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地鐵專案偷工減料!施工方自己舉報自己

近日,又是一封自己舉報自己的信揭開了青島地鐵1號線電源專案偷工減料的內幕。為了便於大家理解,我們對事情的經過以及幾個單位的關係先梳理一下:

專案簡介:青島地鐵1號線

為連線黃島、青島和城陽中心城區的南北骨幹線路,沿線連線了火車站、火車北站、流亭國際機場、黃島汽車站、汽車北站等重要交通樞紐,是目前青島市唯一跨海連線黃島區與中心城區、沿線最長的軌道交通線路,全長59。941km。其中城陽區春陽路至東郭莊開閉所外電源線路施工及安裝工程總承包為葛洲壩電力公司。

業主單位:青島地鐵公司

總承包:中國葛洲壩集團電力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葛洲壩電力公司”)

分包單位1:青島永利捷電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永利捷”)

分包單位2:青島順源達勞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順源達”)

分包單位3:青島遠望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遠望”)

舉報關鍵人物:劉飛雲

天眼查顯示,劉飛雲系青島遠望的大股東。

2019年3月16日,劉飛雲的青島遠望公司與上一級勞務發包人青島順源達簽訂了“電力土建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地點為青島市城陽區春陽路,分包工作物件和範圍包括:支模、排管澆築、混泥井澆建築、墊層、鋼筋製作。

所以從層層分包的關係網來看,該標段總承包方為葛洲壩電力公司,而實際施工方為青島遠望,該專案相當於至少轉了3手,明顯屬於違法分包。

事件經過

青島遠望方面描述如下:

2019年5月19日,青島遠望向青島順源達發出“停工通知”稱,青島遠望分包的地鐵1號線開閉所外電源施工及安裝工程專案,由於發包方青島順源達拖欠資金造成資金壓力原因,擬於2019年5月19日停工,同時青島遠望方面提出讓青島順源達解決墊付的50萬元現金以及零星用工結算等,還指出青島順源達三日內必須解決,否則將透過有關部門解決。

不過勞務發包人青島順源達並沒有理會該通知。但青島順源達的上級發包方青島永利捷承諾讓其繼續施工至5月底並答應支付費用。

青島順源達方面描述如下:

由於2019年5月底青島地鐵4號線出現安全事故,隨即青島地鐵建設全面停工。外加因青島遠望未及時發放民技工工資,違反合同約定,導致民技工頻繁前往青島順源達上訪,影響正常施工,所以才解除勞務分包合同。

從這裡看,雙方各執一詞。不過在最關鍵的時候,作為最上級的分包單位青島永利捷發揮了作用(估計是不想事情鬧大)。於是在2019年6月16日青島遠望、青島順源達、青島永利捷三方確認了青島遠望的墊付資金,並由青島永利捷按三方確認的數額支付給劉雲飛。

同時青島順源達和青島遠望雙方簽訂了相關協議,協議書如下:

自己舉報自己,事出何因?

按道理說,青島永利捷代為支付了青島遠望所主張的相關費用,那事情就應該了結了。為什麼劉飛雲還會走上自己舉報的道路呢?

原來在上面的協議書裡雙方約定:青島遠望在收到雙方確認的金額後,不再主張任何費用,保證不上訪、不投訴、不舉報工程質量問題和違法分包等問題。然而,中間人(此前青島遠望和青島順源達雙方合作的介紹人)還是向劉飛雲索要中間費用引發了劉飛雲舉報的念頭。

劉飛雲稱:“當時結賬的時候說中間費用不用我支付,現在雙方解約了,又要中間人來找我要費用,我覺得這是青島順源達指使的,他們說話不算數,這也是我舉報的原因之一”。此外,劉飛雲的舉報材料顯示,鑑於工程存在質量問題,而且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為了自我保護,其開始舉報自己曾經施工存在問題。

舉報的關鍵焦點

劉飛雲的舉報信稱,上一級承包方(青島順源達)喝令他們不用按照圖紙和規範要求施工;管廊溝槽用原狀土大石頭回填;圖紙設計電纜管廊墊層和包封厚度是20釐米混凝土,實際只有5釐米,有些地段直接沒有澆築墊層;鋼筋規格和間距嚴重不足,綁紮接頭倍數不足,兩側板牆筋端部90度錨固長度不足;圖紙和工程量清單都明確要求了MPP電纜保護管的管壁厚度,實際嚴重不足等問題。

圖片說明:舉報人稱,按照圖紙設計要求,回填土最大顆粒為不超過50mm的粗細沙,而實際使用的都是現場開挖的原狀土,最大的石塊有上百斤重。圖中裸露出來的僅僅是部分,裡面的更嚴重。

劉飛雲說:“原狀土大石頭回填,沒法夯實,會沉降坍塌;管廊混凝土裡面,設計要求20釐米用一根鋼筋,一開始我們都是按圖施工,結果甲方嫌我們用鋼筋多了,喝令我們把鋼筋密度加寬到25釐米一根,而且鋼筋也變細了;所有電纜保護管在鋪設中都沒有使用配套管枕,管枕就像鐵軌下的枕木,是支撐電纜的,圖紙設計是1。5米一個管枕,甲方讓我們改成4米一個……”。

圖片說明:地鐵1號線東郭莊開閉所施工圖紙

從上面的圖紙可以看到:按照設計要求,C15混淨土墊層和C30細石混凝土包封厚度均為20釐米,實際情況是僅兩端可見處達標,中間部位僅有5釐米;鋼筋密度和規格均不夠。

對於舉報:各方是何反應?

葛洲壩電力公司方面:

記者致電葛洲壩電力公司該專案部的劉曉峰,其藉口開會推脫了。不過從記者獲得的資料顯示:6月20日曾有人向劉曉峰反映施工方實名舉報工程存在質量問題,劉曉峰稱,對舉報的層層轉包問題不知情;不過專案存在監管不嚴問題,但之前沒聽說過舉報質量問題,在聽說後會抓緊整改。

對於舉報內容中原狀土回填表面出現沉降坍塌問題,劉曉峰稱:“原狀土回填只是臨時措施,現正在組織人員把已經填上的石頭和土挖出來。”對於已經完成的混凝土澆築管廊鋼筋、墊層、管枕等隱蔽工程等是否有問題,劉曉峰說:“對隱蔽工程存在的問題,該整改的也得整改。”

業主青島地鐵公司方面:

6月20日,青島地鐵公司負責工程質量的工程師王貴寧稱:“我們對於葛洲壩公司一直處於高壓管理過程中,該公司在進場後存在人員履約和施工管理不順暢問題。6月上旬,我們已經約談了葛洲壩集團的一位副總。”

王貴寧解釋稱:原狀土回填是為了保證基坑的穩定性,是一項臨時工程;鋼筋的規格和間距的變更,是考慮到乙方已經進了直徑為20mm的鋼筋,為防止浪費,設計圖紙已經變更修改過了。至於墊層和包封變薄的問題,其當場表示不知情,但事後經過第三方檢測後表示合格。未發現舉報人所反映的質量不合格的情況,檢測報告已提交給地鐵相關部門。

通哥解讀

透過上面的梳理,大家清楚了,這又是一起因為利益糾葛、違法分包、偷工減料引發的自己舉報自己的悲劇。

上面事件各方的反饋,我做一個簡短的評價。對於葛洲壩電力公司劉曉峰的解釋,我覺得作為工程人都已經非常清楚了,此地無銀三百兩、已經很難自圓其說了。因為劉飛雲的舉報材料中,以及青島順源達和青島遠望雙方簽訂的協議內容已經說明了一切。

而對於青島地鐵公司王貴寧的解釋,我覺得根本站不住腳也很可笑。對於鋼筋規格和間距的解釋是“考慮到乙方已經進了直徑為20mm的鋼筋,為防止浪費,設計圖紙已經變更修改過了”。那照你這麼說,是不是我如果不進鋼筋,那就可以不放了呢?或者如果我進的是更細的鋼筋,變更一下設計圖紙是否就又可以了呢?

青島地鐵公司官方給出的情況通報

另外對於青島地鐵公司,近段時間經常出現問題,比如青島地鐵4號線坍塌事故、青島市地鐵一號線有限公司組織建設的青島地鐵3號線安順車輛段運用庫擴建工程在沒有按規定辦理專案開工手續的情況下開始施工。2019年3月19日,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依法對該司作出了處罰幅度為特別嚴重的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司進行警告,並罰款5萬元。那麼青島地鐵公司是否該反思下了呢?

而對於本事件的關鍵焦點人物劉飛雲,其作為當事方也是實際施工方,雖然其自己主動舉報自己,有主動坦白之意,但是這個在法律上不影響劉飛雲的青島遠望公司作為實際施工方而該承擔相關責任的事實依據。

警鐘長鳴仍需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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