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特別腦洞大開的問題?匿名使用者2017-12-10 22:14:24

這個腦洞並不大啊,很現實的問題,錯案不可能永不發生。

每個犯罪都有其侵犯的法益,越獄學名叫作脫逃罪,其侵犯的客體是監獄的監管秩序,所以說越獄後就成立了脫逃罪。

越獄期間證明了自己的清白,說明這確實是被冤枉的,他的行為雖然符合脫逃罪的犯罪構成要件,但我認為讓一個被冤枉的人遵守監管秩序不具備期待可能性,不應成立脫逃罪。

個人見解,不當之處歡迎指正。

一個特別腦洞大開的問題?賈正經2017-12-10 22:58:28

不能。

越獄的罪名是脫逃罪,它所侵害的法益是國家的監獄管理秩序。

從結果無價值的角度看,行為人本身無罪,監獄無權監禁他,那脫逃罪侵害的法益本身不存在,不能構成犯罪。

從行為無價值的角度看,一個無罪的人,其越獄行為是出於自我救助,自我保護,其行為並未侵害法秩序,行為人無主觀惡性,不能構成犯罪。

這個問題我記得司法考試是有類似題目的,當時是無罪。

一個特別腦洞大開的問題?咕咕咕2017-12-10 23:44:59

會。換個說法犯罪嫌疑人從看守所跑了,就是脫逃。雖然只是嫌疑人。

前面幾個答案弄混了一個概念,叫做法律事實。對於監獄來說,罪犯是根據法律文書確定的。是不考慮是否是所謂的冤案,當然監獄會幫忙轉交上訴信件和支援合理合規的申訴。如果真是錯判,在改判裁決生效前,監獄依然按照原來的文書把這人當做罪犯,而不是別的身份。總之脫逃就是脫離控制監管,是行為犯。不考慮你冤不冤。若果真的做了冤獄,是有國家賠償的,跟監獄沒關係。說白了,監獄是刑罰執行機關。

一個特別腦洞大開的問題?宜說法語2017-12-14 11:51:09

這樣的問題也叫腦洞大?

看過肖申克的救贖嘛?

未經法律程式審判的清白不是清白,也許安迪生活在陽光明媚的白沙海灘,但他依舊是個逃犯!

一個特別腦洞大開的問題?木子翾2017-12-18 15:07:09

從邏輯上說應該屬於無罪吧,不知道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在監獄期間越獄的話不管是否本身有罪,這樣的行為都是不應該的,因為這樣會引導真正的罪犯覺得越獄是能夠做到的,但是冤假錯案對受害者是有一定傷害的,冤枉好人的個人或者機構是應當最這個人做出補償的,所以如此以來受害者的過錯應該就抵消了吧。

要知道,無論是否有罪,越獄這個行為是不對的,然後才能根據實際情況判定,比如說越獄過程中是否造成了不好的影響,是否放出了別的犯人,破壞了監獄物品等各種問題來判定這個人最後是否有罪。

本人法盲,歡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