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我們時常從媒體上看到這樣的訊息:某某村拆遷,一戶分了大幾百萬的補償款!言下之意,似乎這家人就成了“拆遷暴富”的真實案例,可以輕而易舉的在實現安置之後手握鉅款安度餘生了。然而,事實果真如此麼?這好幾百元的補償款,真的“禁得起花”麼?貨幣補償這種補償方式,被徵收人又是否應當優先選擇呢?

據魯網近日報道,陳德信(化名)三個月前去當地西客站看房時,周邊最好的二手房一平方才賣一萬五六,但月初再去的時候,已經漲到快兩萬了,他覺得都是拆遷鬧得。去年12月初,濟南國際醫學中心專案房屋徵收範圍確定,涉及濟南吳家堡14個自然村,當月下旬,其中四個村先行啟動拆遷。目前,四個村子已基本完成了搬遷工作。在陳莊村,記者看到建築物上的門窗已被悉數拆除,牆上除了一個個大大的“拆”字外,還貼著不少周邊樓盤的促銷海報。

此時,村子裡已找不到村民,只有幾個開著電動三輪的“破爛王”和正在拆遷的施工隊,施工隊的負責人告訴記者,村子月初就已經搬空了,有不少人去西客站附近安了家。

陳莊村村民陳德信當天正好開車路過,在附近的加油站加油,這個月,他將拿到了380萬的補償款,幾天前剛剛在濟南龍湖名景臺訂買了一套109平的二手房,全價將近230萬。

“這套戶型比較好,差不多兩萬一平,一般戶型的也要一萬八九千了。”陳德信說,去年秋天他就開始在西客站周邊看房,當時房價大多數還沒有超過一萬五,但現在這個價根本買不到了。

對於房子漲價,陳德信覺得就是拆遷鬧的,因為不只他在買房,他的鄉里鄉親甚至還到高新區四處轉悠,他們手裡都握著幾百萬的現金,都是剛需。

不少村民買房選擇“一把清”

關於吳家堡拆遷每戶分到600萬的說法,陳德信並不認同。他告訴記者,其實大多數家庭也就是分個四百多萬,沒傳的那麼多。據瞭解,按照政府此前制定的安置補償政策,如果按人頭補償,每人可以分到47㎡的安置房,如果不要安置房,而是要錢,那麼貨幣補償的標準1。68萬元/平米,這在中國是一個非常吉利的數字。最近有媒體報道,吳家堡一戶村民獲得了800萬的補償,就是按照人頭領的錢,這戶人家有10口人。

不過,這樣的例子畢竟是少數,陳德信說,現在村裡剩下的大多是老人,年輕人都把戶口牽走了,所以選擇按宅基地標準補償的人實際上更多,一般家庭的宅基地都是200多㎡,所以補償款都在四百萬左右。

補400萬也好,800萬也罷,擺在拆遷村民面前最緊俏的問題,是房子被拆了,需要有新的住處,而從小長在這裡又不想走太遠,所以大多數人選擇在已開發比較成熟的西客站置業。

西客站周邊一家房產中介的置業顧問小孔告訴記者,上個月的時候,幾乎西客站所有的中介都去過拆遷的村子推銷二手房,這個月則是“收穫的季節”。

“大多數村民都是買一套,而且是全款一把清,根本沒考慮貸款的事。”小孔介紹,最近他手裡已經成交了三四套,都是吳家堡的拆遷戶,同事和同行的生意也很好。

拆遷或釋放超100億元購買力

據瞭解,目前西客站附近新開盤專案較為稀缺,住宅以二手房為主。

其中,落地較早的濟南龍湖名景臺最新二手房報價已普遍超過兩萬元,而兩個月前的報價僅為1。6萬元左右,而繼名景臺之後,龍湖在濟南第二個專案濟南龍湖水晶酈城也在2017年12月29日-31日進行首次交付,一、三組團的業主在元旦前拿到自己的新房鑰匙。記者注意到,包括濟南龍湖水晶酈城以及周邊外海中央花園、中間錦繡城、金科城等二手房最近報價也都上浮至1。7萬元左右。

在小孔看來,吳家堡這次拆遷對西部樓市有很多利好,比如村民習慣了住大房子,所以即使一般的三口之家,也會選在不低於120平的三室兩廳置業,同時由於不少村民沒有固定工作,所以也有一些會選擇置業兩到三套,其中一套自住,另外的用於出租。

“這樣看的話,不只是住宅價格會出現上漲,商鋪和公寓的價格也應該會上浮,比如龍湖名景臺二期,濟南龍湖新壹街的底層商鋪和公寓,價格已經開始走高了。”小孔告訴記者,龍湖新壹街緊鄰M1和R1軌交線路,濟南西站、濟南長途客運西站就在附近,區域內有40萬常住人口,20+高階社群、10餘所學校,伴隨著高鐵商圈逐步成熟,該區域成為西部投資的黃金地帶。

那麼問題來了,究竟還有多少吳家堡人在等著買房,這些人手裡一共有多少錢?

據《齊魯晚報》此前報道,僅陳莊村就有300戶居民約1500人,其中約7成選擇了貨幣補償,如果都按照47㎡測算,資金量約在8。3億元。

假設其他13個自然村與陳莊村人口相當,選擇貨幣補償的人口比例也一致的話,那麼整個吳家堡拆遷,將產生約116億元的現金流,這些錢很大程度上都將流向樓市。

“要是早買兩個月,就能省下幾十萬啊!”如今陳德信還在後悔自己出手晚了,不過他也告訴記者,準備從剩下的160萬里再拿出80萬做首付,再給兒子從附近買套小點的。

在明律師認為,上述報道無疑真實反映了當前農村宅基地上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現狀。這裡至少有3點值得廣大被徵收人關注並思考:

其一,純貨幣補償究竟要不要選?我們以北京市的規定為例來做說明。《北京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遷,可以實行貨幣補償或者房屋安置,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另行審批宅基地。也就是說,被拆遷人對於補償安置方式,是有權選擇的。實踐中,第三種“有條件的地區”已經不多了,因為土地資源是極為稀缺的,那麼主要就剩下貨幣補償和房屋安置這兩種補償方式可供選擇了,上文中的情形也就是如此。

《辦法》第14條規定,按照前款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的,不再進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審批宅基地。這也就是說,只要被拆遷人選擇了貨幣補償,就不會存在既分房又分錢的情形,文中提及的購房居住是“剛需”就是這一選擇的結果。

故此,在拆遷專案啟動後周邊房價持續上漲的情況下,究竟要房還是要錢,就是被徵收人必須慎重抉擇的事情了。

其二,貨幣補償安置的計算辦法能否真實反映市場狀況?我們知道,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補償款的數額主要受被徵收房屋周邊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的影響。在房屋價格評估環節,其主要適用的評估方法也是市場比較法。而需要注意的是,農村宅基地拆遷的補償計算方法,可是未必如此。其所謂“宅基地區位補償價”是否能夠真實、客觀的反映一定時間、一定區域內普通商品住宅的均價,以及未來的城市規劃發展等情況,就是個問題了。一旦這一補償標準較市場房價上漲存在滯後,那麼被徵收人拿到的補償款就有可能難以在原房屋周邊或類似地段購買到居住條件理想的房屋。手握鉅款而買不起合適的房屋,就可能變為現實。

其三,每平米1。68萬元尚且存在購房選擇上的壓力,那麼過低的宅基地上房屋補償標準,被徵收人須謹慎接受。被徵收人需要獲得的,是公平、合理的徵收補償。所謂“公平、合理”,被中紀委、監察部的檔案表述為“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倘若您所在的地方拆遷補償的標準明顯偏低,不能確保您購買到與原居住條件相比略有提升的房屋,那麼這樣的補償協議要不要籤,要不要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補償權益,也就是需要被徵收人嚴肅考慮的問題了。

畢竟,所謂領了800萬補償款“拆遷暴富”的說辭,不過是媒體輿論的炒作,真實情形如何,自然是廣大農民朋友冷暖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