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多少米的高層建築應建避難層fxrxwh 2018-04-11

按照我國《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規定,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築,為消防安全專門設定的供人們疏散避難的樓層。100米以上的高層民用建築,每15層就應建一個避難層。

避難層(refuge storey)是高層建築中用作消防避難的樓層,一般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築,為消防安全專門設定的供人們疏散避難的樓層。

透過避難層的防煙樓梯間應在避難層分隔、同層錯位或上下層斷開,但人員不一定必須要經避難層方能上下。

避難層按其圍護方式大體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1) 敞開式避難層。敞開式避難層是指四周不設圍護構件的避難層,一般設於建築頂層或平屋頂上。這種避難層結構簡單,投資小,但防護能力較差,不能絕對保證不受煙氣侵入,也不能阻擋雨雪風霜,比較適合於溫暖地區。

(2) 半敞開式避難層。四周設有高度不低於 1。 2m的防護牆,上部開設窗戶和固定的金屬百頁窗。這種避難層既能防止煙氣侵入,又具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可以進行自然排煙。但它仍具有敞開式避難層的缺點,不適用於寒冷地區。

(3) 封閉式避難層 (間 )。封閉式避難層 (間 )四周及隔牆採用耐火防護牆,室內設有獨立的空調系統和防排煙系統,外牆及隔牆一般不開門窗;如開門窗,則採用甲級防火門窗。封閉式避難層可防止煙氣和火焰的的侵害以及免受外界氣候的影響。

參考資料

關於釋出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引用時間2017-12-19]

超過多少米的高層建築應建避難層環球網校 2019-11-08

大於100米的建築屬於一類高層,應設定避難層

超過多少米的高層建築應建避難層匿名使用者 2017-01-17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2014第5.5.23條

5.5.23 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公共建築,應設定避難層(間)。避難層(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第一個避難層(間)的樓地面至滅火救援場地地面的高度不應大於50m,兩個避難層(間)之間的高度不宜大於50m。

2

通向避難層(間)的疏散樓梯應在避難層分隔、同層錯位或上下層斷開。

3

避難層(間)的淨面積應能滿足設計避難人數避難的要求,並宜按5.0人/m2計算。

4

避難層可兼作裝置層。裝置管道宜集中佈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體或氣體管道應集中佈置,裝置管道區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火隔牆與避難區分隔。管道井和裝置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與避難區分隔,管道井和裝置間的門不應直接開向避難區;確需直接開向避難區時,與避難層區出入口的距離不應小於5m,且應採用甲級防火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