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我偉大的愛情完犢子了”開頭寫一個故事?
我偉大的愛情完犢子了!
在東北久居的南方人大喊。
我偉大的愛情完犢子了,看著靠近的犬戎士兵以及燃燒的烽火,不穀如是想。
“我偉大的愛情完犢子了”我生命中唯一的希望就這樣破滅你知道嗎?如果我明天就死掉的話,我會因為今天見到你,而覺得無憾。
你有沒有這樣愛過一個人,為ta不顧一切,就算沒有結果,也要不負勇往!
這是一年前,我寫給自己的一段話。
那時的我剛失戀,跟一個曾經很愛,曾經以為會跟我牽手一輩子的男孩分了手。
毫無徵兆的,我們甚至連面都沒有見,就在微信裡說了分開。
然後不甘心,糾纏,連自尊心都不要了,只要他,可是也沒有挽回一個變心的人。
就像自己在網上看到一段話,倉鼠在嘴裡塞滿了吃的去找龍貓醫生。龍貓醫生說:“你上火了呀,臉都腫了,我給你開點藥吧。”倉鼠託著臉說:“我沒有事的。我就是給你帶點好吃的。” 大概就是這樣,在不愛你的人眼裡,你的喜歡是種病。
而這次的分開,是真的。從那以後,我們就再也沒有聯絡過。
直到一年後的一天,他微信聯絡我說:他年底訂婚,說他會刪了我的所有聯絡方式,當時對這手機哭的像狗,還是在手機打字說祝幸福的話。
然後問了一個特別傻逼的問題,你愛她嗎?他回我,愛她。那一瞬間整個世界都塌了,曾經說只會愛我的人,也還是會愛別人,心如刀絞。
我看到了他新換的微信頭像,是一張情侶照,是他跟他的她,那一刻我才知道,原來,他是真的不愛我了。
我扔掉了所有跟他有關的東西,刪掉了所有能跟他聯絡的方式,我甚至,逃離了那個曾經跟他有過回憶的城市。
而我們,也終究變成了毫不相干的陌生人。我以為會是這樣的,可是……
刪了我的一個月後“他加我微信了,問我,如果他不娶他現在的女朋友,我還會不會嫁給他?”
他說的是如果,百度百科上的解釋是:假設,假如。他要是真的想娶我,就不會有現在的如果。
他說,他們只是拍了婚紗照,還沒有領證,也沒有辦酒席;他說,他曾經答應會給我要過餘生,如果現在還可以,如果還來得及……”
我是還愛著,可我也知道我可以,但我又不可以,畢竟,他身邊已經有別人了,有些愛,就算再愛,過了,就是真的過了。
我深愛著的男孩,這次終於要跟我毫不相干了。我,終於還是要一個人了。
有人說,兩個人最好的狀態是在一起,如果做不到,也沒關係,請用力放開ta,不打擾,便是最好的成全。
有些愛,大概就是我奮不顧身的去愛你的時候,你卻親手推我到懸崖,粉身碎骨。回憶都是抽絲剝繭的疼,怎麼可能還會在一起。
大概錯過了,就是一輩子!這世間那有什麼後悔藥,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每個人都是上帝派來人間的天使,每個人都會愛別人,每個人也都會被人愛。
From now on, enjoy the life of being myself and never reluctant to accept anyone easily。
大概就是,從此,享受快樂做自己的人生,絕不輕易將就於誰。
我偉大的愛情完犢子了。
看著鐵牛哥此刻冷俊的神色,突然想起那個昨天還看著我傻笑的憨厚純良的男人。
我終究還是傷了他的心。
我深呼吸了一口氣,打破了這死一般的寂靜。“對不起,我欺騙了你。”
鐵牛哥依然皺著眉,用一種似探究似不解似懷疑似難過的複雜神情盯著我,彷彿要將我看穿。
“你知道的,我也想做個好人。”我撇開眼神,看著牆角的野花開的正茂盛,嘴角不由得扯開一抹笑容,“但是,不是所有的花都能肆無忌憚地綻放,正如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
我若無其事地走過去,輕輕的踩上了那朵野花。
看著鐵牛哥的眼裡染上一絲悲痛,我心裡竟產生一種詭異的快感。
“這就是你,”鐵牛哥快速抹掉眼角的一滴眼淚,顫抖著手指著我問道。
“不洗頭髮的理由?”
“那你要我怎樣?”我終於忍不住大哭出來,看著眼前的愛人,我的虛張聲勢,故作堅強在此刻全部土崩瓦解。
“為了和你約會,為了穿漂亮的衣服,我在這麼冷的天,脫掉了秋褲!”
話還沒說完,我摸了一把我已經凍僵的腿,將腿上的溫度收集了起來,再狠狠地貼在了鐵牛哥古銅色的臉上,看著他瞬間凍僵的臉,我的臉上是欣慰的笑容。
“你看,我都做到這份上了,你還想我怎麼樣?”
搓了好久,鐵牛哥的臉上終於恢復了溫度。他靜靜地看著我,眼神憂鬱。
“都為我做到這份上了,那你為什麼不洗頭?”
在這一刻,我明白了。
“你就是個渣男。”我的眼角落下了一滴淚,我知道,不久後天上的某顆星星將會墜落。畢竟,有仙女落淚了。
鐵牛哥,我們終究,還是漸行漸遠。
冷冽的寒風似一把把刀子,一下一下地刺入我的肌膚,我的心,在此時此刻,確實也是千瘡百孔。
我絕情離去,冷漠的背影將會永遠刻在那個渣男的心裡。
我知道,他會一輩子都忘不掉我。
我朝著天空微笑,後面的人跪在了地上喃喃自語,“你究竟為什麼,不洗頭?”
哈哈,就不告訴你。
我偉大的愛情完犢子了,我得殺死我的老婆。
當時,城裡出了一宗連環殺人案,受害者都是年輕女人。
兇手的手法殘忍、思維縝密,已經犯下了十幾起案子,卻依然沒能被逮捕。
城裡一時間人心惶惶,人人自危,所有年輕女人都不敢在外多作逗留。
我老婆也是。
我們結婚後,她就辭職做了家庭主婦,原本就不愛出門的她,現在就更是理直氣壯地天天宅在家裡了。
每天除了看書、打麻將,就是在自家院裡的泳池游泳。
那天晚上八點,我不出所料地接到了客戶的電話。
我們那次提交的設計方案並不完美,這家客戶又很愛在晚上八點左右,給我打電話溝通修改意見。
一般一打就是半個小時。
我接到客戶電話後,戴上耳機,聊了幾句後,我就關掉了話筒。
我一邊聽對方的修改意見,一邊走到了院子裡。
這種電話並不需要我做太多回應,一律稱是就好,反正最後修改都是要交給下屬去做的。
我看到我老婆鄭嬌嬌正在泳池裡遊她今晚的第一個來回。
我招手讓她過來,她不明所以,但很快就遊了過來。
見她已經游到了泳池邊,我蹲下來,然後伸出手,將她的頭按到了水面以下。
她立刻就開始掙扎,她的身影在水波的折射裡,變得扭曲而破碎。
但她沒有任何施力點,我的手又死死按著她的頭,她所有的掙扎都是徒勞。
我看著她的動作漸漸緩慢下來。
五分鐘後,她便不再動彈。
我不放心,又多按了一會兒,以確保她死透了。
在這個過程裡,我與客戶的電話始終都沒有斷。
我放開了按住鄭嬌嬌的手,任由她的屍體泡在泳池裡。
到明天下午保潔阿姨過來打掃衛生之前,都不會有人發現她已經死了。
然後開啟話筒,迴應客戶:「好的,好的,您繼續說。」
我一邊迴應著客戶的需求,一邊走出了家門。
我現在要去殺掉我最好朋友的老婆。
2
我穿上我那件寬大的黑風衣,戴好帽子和口罩,確保我的臉和身形都被遮住了。
然後,我拿出手機,給張世明發了一條微信。
我告訴他,我已經到了,但在我進酒吧前,接到了客戶電話。
我要在酒吧門外的路邊把這工作電話打完,讓他在裡面稍等我一會兒。
他說,好的,好的,他已經看到我就在外面了,他就在最角落那一桌等我。
他怎麼會看到我,我又不在那裡。
但轉念一想,可能是某個和我身形相似的男人,剛好在酒吧門口。
這可真是天助我也了。
我和他約的是晚上八點,可我很顯然不可能在八點趕到。
但那沒關係,我一點都不擔心,因為我知道他現在一定正縮在酒吧角落裡,連點一杯酒都不敢。
我認識他這麼多,他一向都是個存在感極低的人,很少有人能在人群裡注意到他,甚至就連監控攝像頭都常常拍不到他。
因為他總是因為職業習慣,而下意識地躲避監控攝像頭。
如果我不在,就沒人能證明他此刻正在酒吧裡。
最近,他說他很不開心,事業和婚姻都出現了危機。
他覺得自己對做警察這件事沒有了熱情,對老婆李春也沒有熱情。
他實在受不了,這才約我出來,準備喝個通宵,好好發洩這段時間的鬱悶。
這剛好中了我的下懷,我等的就是這個機會。
殺掉我老婆和殺掉他老婆的機會。
坐上地鐵後,我隱藏在人群裡,現如今根本沒人會注意到一個戴口罩的人。
我看了一眼時間,剛剛八點過十分鐘,時間還完全來得及。
再有七八分鐘,我就會趕到張世明的家裡。
我早就確認過了,李春今晚在家。
我長長地深呼吸。
很好,一切都在順利按照我的計劃進行著。
我興奮得腸胃都有些絞痛。
其實,我要殺掉鄭嬌嬌,並沒有什麼特別的理由,我只是愛上別人了。
如果我沒有遇到小雪,那我估計這輩子都不能體會到什麼是真正的愛情和真正的幸福。
小雪那麼美、那麼溫柔、那麼善解人意。
小雪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而能擁有小雪的我,則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我想要跟小雪在一起,但我又怎麼能容忍鄭嬌嬌這個俗氣、無能的女人分走我一半財產呢。
那都是我辛辛苦苦賺來的,鄭嬌嬌每天只知道打麻將和做美容,她只是坐享其成罷了。
她沒有資格分走我一半的財產。
所以,我要殺掉她,我要乾淨利索地殺掉她。
從做出這個決定,到設計好所有的計劃,我只用了不到一週的時間。
殺人這件事,其實並沒有那麼難,難的是行動之前下決心的過程。
一旦下定決心,你就會發現其實殺人也不過如此。
即便對方是你朝夕相處的妻子。
憑良心講,鄭嬌嬌罪不至死。
她除了俗氣,也沒什麼大缺點,她甚至算得上是細心的。
她知道我每晚都要喝一杯牛奶,所以她就日日都記得幫我準備好。
有時放在冰箱裡,有時放在餐桌旁。
她基本能算是一個合格的老婆。
可誰讓她是我和小雪之間的絆腳石呢。
所以她必須得死。
八點十九分,我來到了張世明家。
我戴好手套、穿好鞋套,然後按響了門鈴。
給我開門的正是李春,她見是我,微微有些驚訝。
我摘下耳機,關掉話筒,防止電話那頭的客戶聽到我說話的聲音。
「你今天怎麼來啦,世明不在的。」
「我不找她,我找你。」
「找我?來找我做什麼?」
「來殺掉你呀。」
3
我沒有給李春反應的時間。
我一隻手捂住她的嘴,以防她大聲呼救,另一手把她拖進客廳。
我騎到她身上,拿起沙發上的抱枕,死死地捂在了她的臉上。
她的體型很是嬌小,她的掙扎和反抗,對我來說,是完全沒有任何意義的。
不出五分鐘,她就不再動彈了。
我把她的屍體拉到客廳的角落裡,然後戴好口罩和帽子,離開了張世明家。
這時的時間是八點二十五分。
其實,我本應該把她的屍體泡進浴缸裡,就像讓鄭嬌嬌泡在泳池裡一樣,這樣能夠模糊她的死亡時間。
她的死亡時間越模糊,對我也就越有利。
可我沒有那麼多時間了,我必須得在八點半之前趕到酒吧,時間再久,會出問題
我走出張世明家,把手套和鞋套都摘下來,扔進了街邊的垃圾桶裡。
今晚午夜,這裡的垃圾桶就會被清出來,運送到郊區的垃圾場進行粉碎焚燒。
到明天早上,能夠證明是我殺掉李春的證據,就會完全不復存在。
我再次走進地鐵,藏在晚高峰的人群裡。
八點三十二分鐘,我躲過酒吧門口的監控,走進了和張世明約定的酒吧。
我站在酒吧門口的牆邊,一邊繼續和電話裡的客戶最後敲定修改意見,一邊和來來往往的人群中我認識的酒保打招呼。
我和客戶又聊了幾句,然後掛掉電話,走進了酒吧。
張世明果然如我所料,正縮在酒吧的一角,他面前的桌子上根本沒有一杯酒。
人聲鼎沸的酒吧裡,包括服務生在內,完全沒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
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領,然後深呼吸了一口氣,向他走了過去。
「你終於進來了!」他如同看到救星一般地抓住了我的手,「我都等了你半小時了。」
「我就在酒吧外頭啊,這客戶真的很糟心,這麼晚了,還非拉著我聊工作。」
「你現在還需要親自管這些事兒?」
「這回是個大客戶啊,我只能親自管。」
我一邊說,一邊幫我們倆都點好了酒。
我們今晚勢必是要不醉不歸、通宵暢飲的。
他拿起酒,給自己灌了一大口。
「高峻,你知道嗎,最近咱們這兒被殺了好多女人。」
「她們都是晚上死在自己家裡,兇手至今都沒有被抓到。」
「我就是在為這事兒煩呢。」
我知道。
我當然知道。
不會有人比我更知道了。
4
那些女人並不是我殺的。
真正的兇手大概還躲在城中的某個角落裡,等著再次下手。
他可能是對年輕女人情有獨鍾的寂寞男人,也可能是個單純喜歡殺人的變態殺人狂。
但總之,殺死那些女人的人,並不是我。
我殺掉的只有我的老婆鄭嬌嬌和張世明的老婆李春。
隱藏一滴水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它藏進大海里。
隱藏一起殺人案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它藏進一起連環殺人案裡。
她們都是年輕女人,她們都剛剛死去,她們還沒被人發現已經死了,但她們很快就會被人發現了。
那就是我解脫之日。
這種一切盡在掌握的感覺,真好。
當晚,我和張世明喝了很多很多酒。
我喝醉了,我跟張世明說了很多掏心窩子的話。
我說我看重他這個朋友,我說我們要做一輩子的好兄弟。
這都是真心話。
張世明醉得更嚴重,他一遍又一遍地跟我傾吐苦水。
說他工作壓力有多大,說警察這工作有多麼難幹,說這連環殺人案有多麼殘酷、變態。
他還說他和李春現在的關係有多麼冰冷,他早已經忘了他們上一次親近是什麼時候了。
到最後,我都忘記我們喝下了多少酒,只記得我自己也喝懵了。
我本來是想繃著一根弦的,但最後實在扛不住張世明的一再勸酒,我也幾乎喝到斷片兒。
凌晨四點半,我掏出手機打了一輛計程車,載著我和張世明回了他的家。
當然,我沒有忘記和司機要發票。
我扶著他一進家門,他就癱倒在了客廳的沙發上,根本已經暈到沒有力氣看見任何東西,直接睡死過去。
我也在另一張沙發上,找到一個舒服的角落,昏昏沉沉地睡了過去。
第二天中午,我們是被張世明的同事叫醒的。
他和一眾警察破門而入,闖進了張世明的家裡。
「你們倆別睡了!」他的聲音因為太過急促,而高亢得有些像女孩子。
我睜開眼睛,我的頭還因為宿醉而嗡嗡作響地疼,像是要裂開一樣,但我注意到了這屋子裡站了很多警察。
張世明更是宿醉得嚴重,他昏昏沉沉地醒過來,皺著眉頭讓小孫輕一點說話。
「到底怎麼了?」張世明問。
我一邊揉眼睛,一邊微微轉頭,看向客廳角落裡。
那裡是李春的屍體所在。
可本來應該躺在那裡的李春的屍體,此刻李春卻並沒有在那裡。
連標記案發現場的人形線都沒有,警察毫無顧忌地踩踏著那裡的地板。
那裡空空如也,好像一開始就什麼都沒有。
李春的屍體,跑了。
5
警察接到報警,破門而入後,在張世明家的浴缸裡發現了李春的屍體。
她的屍體怎麼會跑進浴缸裡?
我昨晚喝醉後,確實一直想著泡在泳池裡的鄭嬌嬌,畢竟這是模糊死亡時間的重要一環。
但因為殺死李春時的時間太緊,我還要趕去酒吧,所以我就沒有處理李春的屍體。
難道我是昨晚喝斷片兒以後,趁著張世明睡著,迷迷糊糊地把屍體搬進浴室、泡進了浴缸裡?
我聞了聞自己的手,確實隱約有女人香水的氣味。
我不禁暗暗後怕,還好我沒有在斷片兒時,做出更誇張的事情,也沒有在李春身上留下我的痕跡。
不然一切真的就前功盡棄了。
我深深呼吸,以平復自己的心情。
警察把我和張世明都帶回了警察局。
兩個警察對我進行了審訊。
「你和張世明是什麼關係?」
「他是我高中學長,畢業後也一直有聯絡,是關係很好的朋友。」
「你們昨晚在哪兒?」
「在酒吧喝酒。」
「喝到幾點?」
「記不清了,得四點多吧。」
「有證據嗎?」
「呃……」
「嗯?」
「對了,我們打車回來的,有計程車的發票,那上面有我們的上下車時間。」
「那你們在酒吧的那段時間有人能證明嗎?」
「當然,我們約的八點見面,一直喝到酒吧都沒人了,酒保一定記得我們的。」
「所以,八點到十點之間,你們都在一起,對嗎?」
看來警察已經確定了李春的死亡時間是八點到十點之間。
「是的,酒保們可以證明。」
「但是,好像你並不是八點到的吧?」
「我是八點到的,只是我臨進門前接了個客戶的電話,聊完以後才走進酒吧的。」
「聊了多久?」
「半個小時吧,我的客戶可以作證。」
「但是,你和客戶是電話溝通,他並不知道你是在哪裡打的電話。」
警察抓住了我的漏洞。
「酒保也可以作證啊。」
「我們問過酒保了,他們中看見你的最早時間是八點三十分。」
「張世明說他有看到我啊。」
「可他是嫌疑人啊,他不能為自己的不在場證明提供證明。」
我的汗流下來了。
警察說得沒錯,八點到八點半這半個小時,我確實沒有牢不可破的證據,一切都只是旁證。
而又因為張世明習慣性地躲避監控攝像頭,導致監控並沒有清楚地拍到他。
如果警方發現那半個小時我並沒有在酒吧,那張世明的不在場證明就不能成立。
那我的一切計劃就全都完了。
可我在這件事上,已經沒有後招可使了。
我覺得我的背都溼了。
客戶、酒保、和張世明的聊天記錄,這些全都是旁證。
我本來以為警察不會那麼咬死半個小時的模糊地帶,沒想到警察能細緻到這種地步。
完了。
全完了。
我的腦子瘋狂轉動,可我根本想不到任何方法,這一局是無解的。
我太大意了。
這時,小孫走進了審訊室,附在審訊我的警察耳邊說了一句話。
那警察臉色一變,然後說:「你可以走了。」
「啊?」
我不懂發生了什麼。
「酒吧門口的監控拍到你了。」
「從八點開始你就已經在酒吧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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