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週例會如何開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4-05-01 回答

周例會

專案中每週定時召開例會,總結上一週的進展,分配下一週的工作,專案組成員可以進行 周例會管理規定 一、會議目的:為規範企業管理,提高各部門執行能力和加強各部門工作計劃性,促進溝通,統一思想,透過會議及時解決公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強協調各部門工作的力度,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會議時間:每週一上午9:00舉行。有特殊情況需推遲或提前召開的,由辦公室通知各參會單位和參會人按時參加。 三、會議地點:五樓會議室。 四、會議主持人:周例會由總經理主持,根據總經理委託,其他參會人員可以主持會議。 五、參會人員:總經理及各部門第一負責人及特殊崗位人員。 六、會議議程: 1、 通報會議參加人員情況。 2、 宣佈會議紀律。 3、 通告上週各部門工作的完成情況及各部門周例會傳達情況。 4、 由各部門對上週工作進行總結和本週工作進行安排。發言順序為: 各部彙報後,總經理對各部門上週工作進行指導和本週工作進行安排。 6、 閉會。 七、周例會各部門主要彙報內容: 1、報告上週工作情況,安排下週主要工作計劃,末完成的工作,需協調的工作,合理化意見; 2、總經理宣佈各項決策和通知,佈置工作任務。 八、會議紀律: 1、與會者要準時出席會議,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無論何種原因,未向會議召集人說明情況未出席會議的或早退的,會議召集人記名,捐款充公為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經費。具體捐款內容:遲到5分鐘內捐(20元)、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捐50元、10分鐘以上15分鐘以內捐70元、無故缺席捐100元,簽字後下次開會前將罰款上交行政人事部代收管, 2、會議期間要將行動通訊工具關閉或調整為振動狀態,否則每響一次向捐款20元;參會人員不得隨意離開會場接聽電話或處理其它事務;遇有緊急情況確需離開的,須起立向主持人申明,徵得同意後方可離席。 3、確因有事無法出席會議的,須事先向會議組織者請假或經會議組織者的同意,否則視為缺席。 4、例會前必需帶上上週週會總結表及上週會議紀要發現沒帶一次捐款20元。 九、會議注意事項: 1、周例會由辦公室負責記錄並印發會議紀要,週一下午16:00前下發。 2、各部門負責人應於第二天將會議精神在晨會或利用其它時間傳達到每位員工,要求員工做好記錄,辦公室將不定期抽查《周例會紀要》精神傳達情況,要求部門負責人在五分鐘內拿出《週會紀要》。 3、各部門要在週六9:00前把周工作總結表交給總經理辦公室(先讓總經理在開會前有一定的思路以免臨場發揮)愈期下週例會給予通報批評。愈期下週例會給予通報批評。周工作總結表在週一會後由人事部返回參會人員手中。 4、各部門交周工作總結表時不要涉及經營資料,以結果為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