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採用剝皮嚴刑治貪,但為何屢禁不止?雲頂記2018-04-24 13:40:40

因為朱元璋時期明朝官員特別是中下層官員的工資太低了不貪不足以養活家人,更何況當了官以後還有很多應酬,要送很多禮請很多飯作為人情往來,而當官又一直被視作是一件體面的事,寧肯現時光彩也不管以後倒黴,所以就只好貪,貪一點是一點貼補家用也彌補自己因錢少而丟失的尊嚴。

此外,貪是人的本性,錢財美色是正常男人就都喜歡,足以令人迷失本性、神魂顛倒。在自己手握重權的情況下這些東西都會由有求於官員的人紛至沓來地送到,明朝官員權力很大那時候沒有現代的這麼多業務部門,比如一個縣令就既是法官又是檢察官還是財政局長、公安局長等等,這樣大的權力就極易對轄區內所有民生事務構成絕對影響力,說你是一就不是二,因此必然導致權力尋租問題。有錢計程車紳為辦事方便就採取行賄行為,而官員呢則大都難以抗拒這種誘惑,且自以為做的天衣無縫因而鋌而走險,這就使官員形成收受賄賂貪汙公款的毛病,做了一次沒有被懲罰的話就再也收不住手,變得越來越貪。

皇帝朱元璋是草根出身深知黎民百姓疾苦,對貪官汙吏恨之入骨不惜採取剝皮實草的方式懲戒,也設立都察院、錦衣衛對官員進行監督,但因沒有對官員們經濟上明確的支援措施,也沒有好的辦法對官員的權力行使進行有效監督和制約,使一些窮困潦倒但隻手遮天的官員們鋌而走險,不惜以眼前的快樂去踩踏人生的地雷,造成貪官汙吏殺不倒、殺不怕、殺不完(因各類案件前後殺了幾萬人但仍然不斷有貪官冒出)的可怕局面,這實在是一種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