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時自己猝死,被打者該不該承擔責任?
知道龍哥案例嗎?如果打人時威脅到對方生命時,是可以進行反擊的,但是打人者由於身體原因當場猝死,不必要負主要刑事責任!
打人者自己死的話,被打者不承擔責任。
如果已經白白被打,還要對死者負責。
只有一種情況,那就是被打者挑起這個事情。
有一定過錯,可能涉及到民事賠償。
刑事責任一般不會追究。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這個問題。
對於這個問題,真有一種“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的感覺,這其中的冤枉和憋屈,可能只有當事者才能切身體會,被打就夠憋屈了,結果打人的人自己猝死了,還反過來找被打者索賠,簡直沒有道理。
拿前段時間“河南初中生打人猝死案”為例,在2018年12月12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一初中學七年級八班,三名學生圍毆一同學。先動手的劉同學,打人後突然猝死。隨後死者家長扯黑白條幅標語:“還我孩子命來”“冤,還我孩子命來,血還”。
我認為,被打者不應擔責。
首先,被打者系未成年人;
其次,被打者屬於無過錯方,不是本人挑起事端,而是無端被打人者校園霸凌;
最後,監控也顯示,全程都是打人者在霸凌被打者,自己情緒激動,導致猝死。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任何情況下,打人者在打別人的時候猝死都不應該負責任!首先,動手打人就不對,因為誰都無權打人!打人者死了活該!不過法官說被打者有責任,誰也沒辦法!
打人者猝死,被打者不應負刑事責任和賠償。因為打人者特發疾病而死亡,(猝死)。因為打人者的行為是侵犯人權,被打者為了保護自己自衛,應當屬於正當防衛。
按目前的社會狀況看,應該要擔責……
一個老頭偷摘公園裡的楊梅,從樹上摔下死了,也判了賠錢了事。還有一個老闆申張正義,打了猥褻者結果罰款200。這就是現實。從這個事件推測被打者,不但會被白打,會不會被判賠償真還不好說,是非不分,顛倒黑白已是新常態,按常理出牌己被現實淘汰了。
是不是如果打人者拿槍殺人,被殺者要承擔槍殺案的罪名,
這個問題我就想起來前幾天看到一個報道。說有一個小孩在學校被三個同班同學校園暴力。其中一個施暴的小孩突然猝死,結果猝死小孩家長把被施暴者小孩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因為被施暴小孩在被施暴中有反抗動作對猝死小孩有間接影響。看到這邊我就沒心情看了,我就想說死了活該。還有臉告人家。打人的時候怎麼不講呢?這些都是慣出來的。我不提倡暴力,但是我覺得在遇到暴力的時候就該以暴制暴,不要慫。
我很贊同幾位網友的觀點。如果真是打人者自己死亡(不是被打者防衛過當造成的),就不應該賠償!法律也不應支援這種無賴!
本來這種事跟本就不用討論的。但由於法官都會判被打之人有責任。才麼拿出來討論一下的。在中國法律是犯罪分子的保護神。
這要看引起打人者憤怒的原因,畢竟死者是死於情緒激動,若是死者無德,無理狡三分的死也是活該,無須擔責。
主要依據死亡鑑定結果,看猝死原因
法律需要嚴格公正!而不和稀泥,!
在美國不需要承擔責任
不可能,除非父母打兒子
不應承但責任
有這種媒體,有這樣的問答!就是顛倒黑白,攪亂是非的挑動!
應該承擔責任
看別人長得比自己漂亮結果把自己氣死了,請問那個漂亮人士要不要承擔法律責任?
該,這就是打人者的報應,被打無責。
現實點說沒地說理去,只看哪家人硬實,除非被打者沒挑事一動沒動捱打,否則你就是抬手擋一下也是防衛過當了,說白了就是法律藉口,看題目明白人都清楚這是打人打興奮了,興奮過度了,話說法律是天平,可它不是公式,是由人來判決的,偏一點就斜了,另外說現在網路天下,他不敢太放肆的。
自己施暴自己猝(作)死,人家何罪之有?
打人者家屬應向被打者賠理道謙,如打人者家屬向被打者家屬無理索要賠償,法院應判打人者家屬訛詐汙衊罪處理,如被打者有傷的,打人者家屬也應當賠償,在法律面前應人人平等,不等包庇任何無理要求,這才是法理的公信力!
其實,這就不是一個問題。打不打到人是一回事,但終究你是打人者,死,是罪有應得,不死是你僥倖,難道有人反對?
打人是一種犯罪行為,是否承擔責任還要看對方是否有過失責任。
這個問題不是靠法律能解答的,很多案子是取決於一審法官的心情,水平,電梯勸煙案,醉酒嘔吐墜橋案等等這些一審判決哪個不奇葩?
法律有公理、有正義,尚若被打者判賠,一定是法官不依法判案,和事老、和稀泥判罰。
不用問,打人者負全責
打別人時自己會死嗎?
從社會人情,公平而言死了活該,但是法律是錯誤的,它會讓你賠錢
看司法鑑定再說
由司法鑑定,你付什麼責任!
那是爆力者他自己找死,是故意碰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