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又不想變成自己討厭的樣子,該如何選擇呢?悅讀會2017-10-23 23:22:05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出自宋朱熹《中庸集註》第十三章:“故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意思是講,用別人的只法來對付別人,它的深層意思就是以牙還牙,以惡制惡。

既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又不想變成自己討厭的樣子,該如何選擇呢?

那這樣究竟好不好?為什麼呢?

通常來講,大奸大惡之人如果做了壞事最後被處以了極刑,那當然是大快人心。我想在古代很多很殘酷的刑罰,如什麼“車裂”、“臏刑”、“騎木驢”等等的出發點可能就是出自要以其人之道 還治其有之身這樣的以惡治惡的理念。

那我們現在看這些酷刑,相信哪怕就算你知道受刑的人是罪大惡極,你都會覺得這些刑法過於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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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想說:如果哪部法律是以惡制惡的為原則而制定的,那這部法律肯定是惡法。

那再說回提主講的,自己很想以牙還牙,但又不想變成自己討厭的樣子,其實這說明題主是一個有良知、底線的人,但常常會被一些小人或者說壞人給氣壞了,忍不住想要用那些壞人的手段來對付他們,那且不說這合不合適,那就打擊對方來講,一個有良知的、有底線的人通常在玩陰的方面是不如小人的,所以題主要斟酌。

既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又不想變成自己討厭的樣子,該如何選擇呢?

那難道說,我們好人、老實人就要被欺負嗎?其實並不然,我們歷史上的名人韓信,當年他還是一個無名小卒時,被殺豬的人當街要求從胯下鑽過去。

既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又不想變成自己討厭的樣子,該如何選擇呢?

那受了這麼大的汙辱的韓信在發達後,並沒有採取以牙還牙讓屠夫從他的胯下鑽過去 ,反而提他做了自己的手下。

那他這樣做豈不是以德報怨?其實韓信這麼做,不是他道德高尚是聖人,而是以他如今的地位再去跟一個殺豬的人計較,那不是顯得自己沒什麼能力?降了自己的身份?再者他這麼做,就是想讓世人知道,我韓信多大度,當年那麼羞辱我的人,我都能寬容,你們還不快快投到我名下來?

既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又不想變成自己討厭的樣子,該如何選擇呢?

那所以我覺得,與其在受人欺負時以牙還牙,還不如好好回去提升自身能力,將那些傷害過你的人遠遠拋在身後來得更加勵志些,更解氣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