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監軍制度是什麼?史說新傳2018-06-20 22:10:31

監軍制度是中國歷史上國君或皇帝派身邊親信監督軍隊及其高階將領行動的一項特殊的軍事制度。是皇帝加強皇權、控制軍權的重要措施,是中國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的政治制度在軍事制度上的集中體現。

中國古代監軍制度大體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起源於春秋戰國時期,形成於秦漢時期,盛行於唐代,明代達到頂峰,清代廢除。

(一)秦以前的監軍。

最早的監軍,出現於春秋晚期(公元前547年以後),據《通典.職官》載:“周代,齊景公使稷直將兵擇燕、晉之師。鑲在願得君之寵臣以監軍,公使莊貿往。貿不時至,在斬之.是其始也。”

當時,秦有都尉、護軍都尉,典護軍,掌軍政,統馭諸將,職當監軍。秦始皇派公子扶蘇監視將軍蒙括的軍隊。胡亥以李斯會人為護軍,監視蒙恬的軍隊。漢王劉邦曾以陳平為都尉,使參乘,典護軍,不久升為護軍中尉,盡護諸將。秦還派監御臾駐諸郡,負責督察地方部隊。西漢初,改為定期派遣丞相史、御史巡視諸部,後來設立十三監察州,各以刺史負責各地軍政事務。

由此可見,彼時的監軍並非常設職務,一般為臨時差遣,人員不固定,人選多為皇帝跟前信任的人。

(二)漢至隋的御史監軍。

漢代開設監軍使者、監軍御史。西漢武帝,置臨北軍使者,曾以任安充任,掌監北軍。據記載,自漢代開始實施御史監軍之制,稱監軍御史或者監御史,一直延續至明代。

北魏時,御臺設監軍御史,諸軍鎮置監軍。

隋未以御史監軍,或於戰時設“受降使者”,戰陣即為監軍。

由此可見,漢代至隋朝,從一般的監察御史發展到專司軍事監察的監軍御史,而且多是臨時委派,沒有專門的常設機構。

(三)唐、五代的監軍。

自唐代起,除了以御史監軍以外,更以宦官監軍。

唐初曾實行派遣御史監軍的制度,687年,曾廢除監軍制,神龍元年又恢復,改以宦官負責監軍。雖然名字上為臨時派遣,但明顯的具有制度化的特色,天覆三年(903年),朱全忠以清君側名義發動兵變,廢除監軍制。

有唐一代,監軍人員的成分複雜,形式多樣。唐末雖然廢除監軍制度,但五代時期,仍然不時有監軍使,都監、監押更是多見。五代後唐時於諸道設定監軍使,監護軍隊。

(四)宋元時期監軍。

宋朝雖然不設監軍,但是宦官監軍卻有記載常見,宋代州都監亦稱監軍。夏遼金有常設監,是編制內的正式軍事官員。元代不設監軍,但是在軍中以達魯花赤為監臨官,在軍中發揮監督職能。

(五)明代的監軍。

據記載,明代的十三道監察御史中就有負責監軍事宜。永樂皇帝以後,御史、宦官都可以充監軍之職,但也非常設、不定員。出征時亦以御史等官擔任監軍,專掌稽核軍官的功罪升賞之事,不參與軍事。永樂年間開始以內臣監軍,正統年間開始設定監軍太監,有時稱監軍都務,職權較大。景泰、天順年間,太監典掌京營,在各地及邊鎮設定鎮守內官,一直到後來崇禎年間。

總的來說,明代內臣監軍最為突出,先後有王貴、曹吉祥、僧保、劉永誠、唐慎、裴當、劉恆、劉祥、傅恭、李義、汪直、劉瑾、魏忠賢等內臣監軍,為害也最為嚴重。

其實,監軍制度的產生弊大於利,為歷代兵家所反對,而作為軍事統帥的皇帝卻是信手拈來,究其原因,就是封建統治者一直沒有找到最合適的軍事監察監督系統。尤其是內臣監軍,由於多數不懂軍事,唯皇命是從,甚至謀私弄權,危害國家安全。造成了中國歷史上監軍制度的畸形發展,弊多利少。

中國古代的監軍制度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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