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沒有必要歧視山寨產品?使用者502600569122017-04-26 06:18:01

其實做為消費者的我們沒必要罵模仿抄襲的人(這裡指一切供人類生活使用物品和工具),利益受損方才會這樣,模仿抄襲也是一種初級的創造創新方法(文章、論文的抄襲屬於造假,則顯得很無恥,像個賊似的),不同於假冒偽劣產品,山寨有自己的商標註冊,沒有冒充,就不屬於侵權,山寨也能有很好的質量品質,只要不劣質造假,就不會侵害消費者權益。創造、創新就好比人類在探險或者是登珠峰,前面的是開拓者,前面的肯定是付出最多的,同時得到收穫榮譽也是最高的。後面的人肯定是順著前面人的足跡去追趕,自然也就容易多了,如果前者都不讓後者走自己的足跡,難道後面的人都要重新開劈一條新路?這樣更不公平,因為每一座山峰都有它特定結構地型,不管你是前面的還是後面的,都會先判斷篩選適合的路線,適合的途徑一就一兩條,如果都是適合的,那就不叫探索創新,比如汽都是四個輪子,一個盒子加幾把椅子,飛機都是頭部尖,兩邊是機翼,發動機不是掛在機翼,就是在尾部,空氣推力都是向後,如果不是這樣,難道你叫後面的人設計飛機時把推力向上嗎?人生下來就在模仿一切,美國在模仿英國,德國靠模仿起家,日本抄襲德國,法拉利始終壓站在保時捷肩膀上抄。不過它們每一個抄襲仿製都是以超越為目標,以質量為基礎,所以都能成功。技術這種東西,所有企業以及國家和個人都在抄襲和模仿,智慧財產權保護屬於狗咬狗,都是一面為了保護自身利益,一面為得到利益不擇手段。能抄能仿何必去花錢買,買不到的還可以搞間諜去竊,最後的手段才是自研,因為自研最耗資費時。人從小就在模仿,不過中國人不敬業執著,人家是:不但把東西仿出來,還要把它做好超越對手,而我們只是為了把東西做出來而去做出來了事,這就是區別!做為百姓,不管你山寨還是其它途徑,只要你質量好、好用便宜就應該認可,所以我們做為消費者的平民百姓不應該歧視山寨。智慧財產權保護有法律去管,由利益獲得者去掙,他們掙是為了自己獲得更大的利,他們互相掙才能促使更加進步,跟我們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