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母女遭4條狗圍攻,母親被咬失血休克女兒崩潰!狗主人既不制止也拒絕賠償,你咋看?
國家對酒駕都有辦法控制,難道對這些動物就聽之任之的傷害人類?這些養寵物的人就是沒事閒的。很多人連親生父母都不孝順,卻花錢養寵物還自詡有愛心。你們有錢養寵物為啥不能對親生父母多盡一點孝道?建議國家對閒的沒事幹的養寵家庭收取寵物稅,然後把這個收入用於改善養老機構的條件。
我看了此文的標題,我認為這種行為是與全國人民的自由和安全的一種挑戰,這種養犬主戶應該以故意傷害罪論處即包括官民也包括中國種外國也不能分民族所有一世同仁,這是一種對中國國民的人生自由的最大的傷害,
要求全國上下,全民參與嚴厲制止亂養犬。不文明養犬,最嚴重的狗傷人但狗主人還護著狗,這種行為堅決徹底要制止,要不然它會給民眾帶來恐荒,會擾亂社會的安全次序
像上面說的狗主人帶4條狗違攻母女兩人,像這樣的事件是誰見此況都會產生恐荒,這種養狗行為要堅決徹底而且還要絕不軟手的制止,
我建議全國各地公安行政部門一起行動,嚴厲制止,還各地區一個安全祥和的社會環境!
這種養大型犬傷人事件愈演愈烈,建議修訂法律,將這種情況納入危害公共安全治理體系,必要時追究刑事責任。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被狗咬的母女的家人應該把那個狗主人的相貌拍下來,做個跟真人一樣的假人,買幾隻大型犬,每天訓練對著假人咬,再想辦法把狗主人的衣服弄一件來,穿在假人身上,讓狗熟悉味道,訓練好後帶這幾隻狗到那個狗主人的住處,看到狗主人出來後就把狗放出來,然後開車走人。
這就是殺人。判刑
我國養狗,咬人事件以出現了不少的案例,我要對愛狗人士,及養狗戶說句話。你們別不愛聽,別噴我但我們可以探討一下。你們養狗也好,愛狗也罷,決對不能影響其它人的日常生活,如果你們的行為,造成對其它人傷害,你就得無條件地代狗賠償,因為我們的小區是人居環境,決不是動物園狗窩,這一點道理是人就會明白不用多說,望愛狗人士和養狗戶要分清狗窩和居室不是一個概念,千萬不要混淆,狗要住狗窩,人要住居室,人和畜牲是有區別的,更有極個別的人管狗叫兒子,我勸它為了對狗的尊重,不要叫兒子,應該叫爸爸。都夠煩的了不多說了。
把狗消滅,把狗主人法辦懲處,加倍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
看到那些在小區裡面遛狗的傻逼、對狗柔聲細語呢喃、自稱為狗的媽媽(爸爸)的二貨們、真的令人發笑和厭惡!由於你們氾濫的愛心而製造的草坪上的狗便、車胎上的狗尿,我只想知道:你們不養這些東西就會死嗎?
為什麼不倍償,哪道沒有王法嗎?中國沒有這麼亂吧!狗主人應該判刑,不嚴厲取理國家會亂起來的,如果狗咬人不負責任,中國肯定會咬死很多人的,狗主人一定要嚴辦。
嚴懲養犬者!
照此描述,情況十分惡劣,應該參考故意傷害罪,進行刑法量刑,對這種事情絕不姑息。
類似這種情況,不僅要追究狗主的民事賠償責任,而且是放縱惡狗咬人致傷,更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全面禁止養狗!這個狗主人必須被判刑,態度惡劣就必須嚴懲!
找愛狗人士賠償
把狗和狗主人一起判死刑並且罰款100萬元。
狗殺無赦,找只會咬的狗把狗主人咬一遍!
從標題看,屬於惡意傷人,蓄意謀殺,並且沒有自首於悔罪情節。如果標題不誇張的話,那是非常泯滅人性的事件
狗傷人事件接二連三,源源不斷。禁止養狗就這麼難?狗重要,還是人的生命安全重要!中國禁狗!如美國禁槍!就這麼難!就是某些人利益愛好碰不得!
狗主人賠賞應擔的費用和判刑,狗槍斃或亂棍打死,我認為不給亂養狗的點兒法律約束是不行啦,真以為狗是他(她)兒子啦。
應該重判
應該全國禁養狗!五,六十年代養狗的人很少的,每個城市乾淨。現在北上廣深一線城市,養狗比例佔家庭1O%?是什麼人提倡養狗,什麼人鼓勵養狗養貓?北京市各小區狗屎成堆,一戶養大小狗二,三,四隻,全部滅狗,除公安特警外,居民一律禁養!呼籲國家出臺法規規定,不要學習西方人的惡習。
喜歡小動物,養個貓狗這個可以有,但是因為自己的喜好而給他人帶來困苦就不對了,特別是這種縱狗傷人的行為更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
狗是工具,狗咬人就是某人用工具害人,應該判定狗主人謀害他人的行為為犯罪行為(●°u°●) 」
城市養狗要嚴加管理,要收管理費,衛生費,嚴厲制止養大型犬,
有錢有勢了,就開始禍害社會了,新型的恐怖分子,必須引起高度重視,狠狠打擊。
想當年七月十四晚上因青閘線修路而改道突遇十幾條狗圍攻(當時踩單車)沒有辦法脫身報110。110一個女人回答我叫城管這不是他的事。
讓愛狗人士回答這個問題,問題才好解決!
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標題很可怕,狗主人帶領四隻狗圍攻母女倆,請問為什麼?
對於這種情況就是要快刀斬亂麻處置,咬人的狗必須斬殺,主人直接送入牢房以故事傷人罪重判,或者判處同樣四條狗咬之刑,以敬效尤……
報警,打官司。
狗咬人事件不斷,有關部門立法,各部門嚴格執行,狗的主人遛狗時必須給狗牽繩、口罩、糞便處理,以及有規定的遛狗時間段,城市人口密集,減少社會不和諧因素影響
這和危險駕駛無本質區別,應該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拘!
法律法規有待完善。對養狗人應該嚴懲不貸。
宣傳永遠是社會制度如何如何好,怎麼一遇到具體問題就是解決不了,基礎的組織機構怎麼落實?堪憂。
建議公安用掃黑打黑的手段徹底整治居民區域非法養犬的惡劣行為,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這是估意傷人了,不賠坐牢啊!
狗主人在場不阻止,有故意傷害的行為,必須嚴懲。
派出所,法律這時候是展現正義的時候……
現在養狗的越來越狗啦
一定要嚴懲養狗不牽繩,又亂大便,我也是養狗的,我的小繩子一直牽手,它大便用紙抓了仍啦吸箱的,對不文明的狗一定要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