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70年和40年有什麼不同?
一房一萬 發表于 動漫2021-12-28
1、出讓年限
• 居住用地
70年
;
• 工業用地、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及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
40年
;
注:使用用途需轉換的要補年限地價的差價,國家指定的則遵照執行。
2、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如何處理
• 國家有權無條件的收回該土地;
• 建築主體經質控部門檢驗後不屬危房;專案的存在不影響城市規劃,不影響市容,只要向政府繳納土地出讓金可以繼續使用。
沒什麼多大不同。房子產權是永久的,土地是國家的,土地使用權的期限到期自動續,不管是40年還是70年,城市規劃需要拆遷的話,都是按市場價給予補償,所以,多少年都只是一個概念,房子什麼時候拆遷,取決於當地政府的市場需要,不會影響產權人的價值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