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帶薪年假能否要求補償?胖子和小魚兒2018-03-14 08:46:14

感謝邀請。休年假是員工的法定權利,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員工休年假的,員工可以到有關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仲裁,用人單位是需要給予補償的。那麼,員工未休年假工資補償標準2018最新規定是怎樣的呢?

年假,指給符合休年假條件的職工每年一定天數的帶薪假期。即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法定的帶薪年休假。

主體: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

時間: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九條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第十條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第十一條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績效工資制的職工,日工資收入的計發辦法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所以說只要國企等正規企業工作達到12個月以上,都是可以帶薪休假,否則是可以要求補償的。

沒有帶薪年假能否要求補償?衫雨欲來花滿樓2018-03-14 10:03:25

帶薪年休假,看多了案例就會發現這是個特別富有爭議的詞,在職期間都不糾結這個事兒,離職或發生糾紛時,就能拿出來慢慢捋了。

沒有帶薪年假能否要求補償?

首先,能否享受帶薪年休假,

是有門檻限制的,即

連續

工作1年以上”

。題主問的是這麼多年,顯然已經符合享受年休假的資格。

其次,公司未安排員工年休假,如何折算工資?

未休年休假天數的工資按日工資3倍支付,包含本數,實際另付2倍;日工資=月工資÷21。75天;月工資為前12個月平均工資(剔除加班費),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公司在法定年休假外另給的福利年休假是否折算工資,可按公司制度執行。如公司安排員工休年休假,但員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可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舉個栗子:

假如你工齡12年,月平均工資為8000元,日工資=8000÷21。75=367。82元。如果你應休而未休去年的全部年休假10天,應得的年休假補償為367。82元×2倍×10天=7356。4元。

沒有帶薪年假能否要求補償?

第三,帶薪年休假的訴訟時效是如何規定的,即什麼時候主張帶薪年休假的待遇是受法律保護的?

雖然在司法實踐中時有爭議,但大多數地區認為帶薪年休假適用一年的普通時效,即知道或應當知道一年內提出主張。一般而言,員工提出帶薪年休假的補償,其上一年度年休假工資應當在上一年度最後一日由單位支付,故至訴訟時未經過一年的仲裁時效;而對於本年度的年休假,其依法有權主張,亦未經過仲裁時效。

故員工在任何時間提起仲裁,其有權要求的年休假工資,應當為上一年度的年休假和本年度的年休假,即原則上員工至少可以獲得兩年的年休假工資。

沒有帶薪年假能否要求補償?

最後,題主是在公司裁員時問的這個情況,年休假雖然有補償,但不會多。解除勞動關係的補償重在經濟補償金、加班費等其他費用上,這些也是需要法律知識和操作技巧的。

沒有帶薪年假能否要求補償?

除此之外,年休假還存在計算基數、剔除天數、折算方式等多種問題,如有需要,多多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