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令需要告知對方當事人嗎?柒之斷夏2022-09-08 20:19:48

調查令不可以開給當事人。調查令是指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因客觀原因無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證據,經申請並獲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簽發給當事人的訴訟代理律師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所需證據的法律檔案。

調查令的申請條件:申請人必須是法院已經立案受理的案件當事人或經當事人委託的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申請書,述明需要收集的證據和所要證明的待證事實,以及無法取得上述證據的原因;持令人是案件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僅限於取得有效律師執業證書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