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民事訴訟指證是哪個環節,證人必須到場嗎?
使用者2906338168993 發表于 動漫2023-01-04
工傷證人,不是必須有現場目擊證人,證人證言只是工傷認定中用以對事實的確定。若有的話最好,若沒有可以由用人單位進行舉證,舉證責任在單位。如果單位不能舉證證明不是工傷,那麼勞動局一般會認定單位舉證不能,從而認定為工傷。
工傷職工申請工傷認定,人社局要求提交目擊證人證詞的,必須是發生工傷事故時在場的人員,不在場的不是目擊證人,不能作證。目擊人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為證人。證人應當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待證事實與其年齡、智力狀況或者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證人。工傷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目擊同事迫於用人單位壓力不敢提交證明材料的,可以申請人社局調查核實。
民事訴訟工傷案,指證不一定要證人到場,證人可以寫證詞文書交法官也可以,指證辯證質證是在開庭後,法官在起訴書事實與理由訴請要求後,要原、被告雙方舉證時這個環節指證。
不需要。需提供(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