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和欠款的差異?若我在你心2020-09-17 22:32:11

1、從法律關係來說,借款的法律關係是清新、明確、單純的,而欠款的法律關係可能比較複雜,欠款“背後”的背景情況可能要複雜得多;

2、借款的產生和形成,只有一個原因,即債權人將款借給債務人;欠款的產生和形成,原因就太多了,可能是買賣合同產生的欠款,可能是借款產生的欠款,可能是賭博產生的欠款,可能是高利貸產生的欠款,可能是侵權行為產生的欠款如交通事故致人傷殘產生的賠償金,可能是拖欠工資產生的欠款,舉不勝舉。其中,違法行為產生的欠款,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3、以借據和欠款憑據來說,兩者的效力是不一樣的,對於債權人來說,其權利安全程度也是不一樣的。如果對方出具給你的是欠條,假設打起官司來,那麼,可能牽扯到比較複雜的背景和法律關係,比如,假設對方賴賬,說是因為賭博欠債寫下的欠條,問題就複雜些;而借條就不會產生這麼多問題。

4、當借條持有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後,由於透過借條本身較易於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和抵賴一般都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後,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的事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