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消防相關法律和監督檢查規定,消防救援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在開展消防檢查工作時,檢查人員不應少於2人。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時,還必須使用執法記錄儀記錄檢查的全過程,還需要在檢查結束後,要求被檢查單位在監督檢查記錄表上簽字進行確認。
第十四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消防監督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出示執法身份證件。
消防監督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如實記錄檢查情況。
你們有沒有一種毛病,就是每次明明鎖住門了?
你會同意自己的女兒遠嫁嗎?
服刑人員什麼情況下可以減刑或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