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罪的地域管轄?chb老兵兵2022-01-22 21:35:08

我國法律規定,職務侵佔罪一般情況下應為犯罪行為地管轄,而犯罪行為地往往都是犯罪嫌疑人公司所在地。

1、本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且非國家工作人員,為特殊主體;

2、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明知是單位的財物而決意採取侵吞、竊取、欺詐等手段非法佔為己有;而後罪的主觀內容則明知是他人的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埋藏物而決意佔為己有,拒不交還。

3、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之便將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即化公為私。但行為人必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取的是侵吞、竊取、騙取等手段,但財物是否先已為其持有則不影響本罪成立;

4、本罪所侵犯的物件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物,其中既有國有的,也有集體的,還有個人的。

職務侵佔罪的地域管轄?睡著178號2020-11-07 22:13:10

職務侵佔罪的地域管轄,一般情況下應為犯罪行為地公安機關管轄,而犯罪行為地往往都是犯罪嫌疑人公司所在地,因為這樣更有利於公安機關調查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