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失信人員黑名單後有期限限制嗎?怎麼可以恢復?
二月梅竹 發表于 職場2022-01-04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無有效期限規定,恢復是有條件的。
政策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的規定,在法院決定將被執行人錄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後,該名單是沒有有效期的,也就是說會一直存在,只有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才會將其有關資訊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看失信原因,如果被法院定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是沒有期限一說的,必須履行完畢才能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