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屋主還有繼續使用的權利嗎?男人40的煩惱2019-08-13 22:43:36

我們國家在2016年對房產所有權進行了重新規定:房屋所有權是永久性的。就像現在買房,大家的房產證大紅本上寫的是“”不動產產權證”。

在我們國家,目前規定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是有區別的:房屋所有權是永久性的,沒有期限限制,而土地使用權卻是有期限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以上面所述,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對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的續期問題,去年國土資源部商住建部提出“兩不一正常”的過渡性處理辦法:一是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二是不收取相關費用;三是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同時提出將完善土地、房屋等財產徵收徵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徵收徵用適用的公共利益範圍,不將公共利益擴大化,給予被徵收徵用者公平合理補償。

希望對您能有所幫助!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屋主還有繼續使用的權利嗎?阿亮說房2019-08-13 21:37:48

首先,明確一個問題,房屋產權到底是怎麼回事?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那麼,產權到期了應該怎麼辦?

根據我國《物權法》中的相關規定,住房建設用地使用期屆滿時,自動續期。至於如何自動續期,目前最新規定是採用“兩不一正常”過渡性辦法。

即: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需要收取費用、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也就是說你的房屋即使到期了也還是你的,不用擔心到期會被回收或者會繳納很高昂的費用。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因此,在具體執行條例出來之前,現行“兩不一正常”方案不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