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公交車方向盤女子獲刑3年半,已取消落戶上海資格, 你怎麼看?
龍哥193623830 發表于 農業2019-06-13
應該判刑十年,不得減刑!家庭主要成員終生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政府最好出臺新政策,凡是搶奪公交方向盤的旅客永遠不許上公交車
對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的人,應視為是在故意殺人,應該嚴判入牢,不得判緩。並且被永久拉入黑名單。
對蓄意製造事端,違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說“不”,已透過公交墜海、血淋淋的事故引領法制介入。往事不遠,竟然還有人敢以身試法明知故犯,是可忍,孰不可忍!僅取消其入藉滬市資格,處罰略顯輕些――重判六年,打入永久黑名單序列,禁入任何公共場所,讓其蝸居十年以儆效尤!
罪有應得!不要以為女人社會地位提高了 你就目無法紀!法律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對你不適應嗎?挑戰法律挑戰人們的底線你在家對你家人也這樣嗎?……(……)
做人做事要懂得規距。
√,趕回她老家去
沒有過份!就應該重判!
北京比上海更岐視外地人總是自稱自己(爺兒)
國家法律不可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