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性狀和化學性質的定義?
芊眠877 發表于 文化2022-09-07
自然性狀:
是指生物體所有特徵的總和。任何生物都有許許多多性狀。有的是形態結構特徵(如豌豆種子的顏色,形狀),有的是生理特徵(如人的ABO血型,植物的抗病性,耐寒性),有的是行為方式(如狗的攻擊性,服從性)等等。
在孟德爾以後的遺傳學中把作為表型的顯示的各種遺傳性質稱為性狀。
化學性質:
物質在發生化學變化時才表現出來的性質叫做化學性質。如:可燃性、穩定性、酸性、鹼性、氧化性、還原性、助燃性、腐蝕性、毒性、脫水性等。它牽涉到物質分子(或晶體)化學組成的改變。
化學性質與化學變化是任何物質所固有的特性,如氧氣這一物質,具有助燃性為其化學性質;同時氧氣能與氫氣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水,為其化學性質。任何物質就是透過其千差萬別的化學性質與化學變化,才區別於其它物質;化學性質是物質的相對靜止性,化學變化是物質的相對運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