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大年初一給不給前任拜年,是我個人的話,我覺得沒必要,當然,如果你們彼此的愛人不在意的話快那就另說了,但是如果因為這事兒鬧的不開心了,這年過著就是鬧心了...
你好,你相親物件,談了兩個月,過大年初二日,應該買些禮物去未婚相親物件家裡給女方父母拜個年,過年過年,走親訪友,這是習俗也是禮數,雖然確立關係時間並不長,但這個人也有可能是你未來一生的伴侶,從你這裡講應該去...
法律沒明文規定女婿過年一定要去丈人家走親戚,但社會習俗都是過年要去的,如果過年女婿有時間沒啥事那就跟家裡人一起到丈人家走走熱鬧熱鬧一下也挺好的,,畢竟一年難得走一回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