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和業主矛盾極深極大,是不是絕大部分人都支援取消由社群自治?
現在的物業是建立在業主頭上的一個毒瘤,,用冠冕堂皇的理由,剝削業主,它給老百姓的業主付出了什麼,什麼都沒有,收了老百姓的錢肥了個別人,政府應該認真負責,由業主自己管理的物業
一,支援取消物業。二社群自治,線街道委員會管理,減少居民支出費用和負擔。三,政府部門稽核物業去除費用後,贏利每月不能超過一萬元。四,物業公司不是生產產品企業,更不是什麼科技企業,只有增加居民業主費用,極不合理。五,鑑於物業公司暴利後不會用在小區公益性上,只是某個人老闆富裕,這更不合理,老闆的富是建立在剝削業主的富,這是無解的矛盾。六,為了減少居民負擔,增加業主幸福感,減少社會矛盾,還是取消物業。
物業本身就是社會閒散人員,近似於黑社會。街道因平時與物業有利益勾連,一旦業主與物業發生糾紛,街道社群一般會偏袒物業。
物業像依附於住戶身上的寄生蟲、吸血鬼一樣,這種憑空多出來的行業本就不該存在。
因為物業,本來就是營利最大化的私人企業,能為業主服務嗎?這是矛盾的根本。
社會上有80%的業主贊同聯消物業。這是廣大業主的共識和心聲。物業必須隨著時代的潮流發展而淘汰。由社群自治或居委會統轄來創造社群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新建立。
對於物業和業主的矛盾到處都存在,其主要原因是物業沒有擺正自己的態度,沒有服務好業主的需求還拿業主當待宰的羔羊。當然也不能排除有一些業主無理取鬧,不交物業費。就是不是取消物業有社群自己管理,那要看各自的情況,如果能夠找到社群真心為業主服務的人,那也是一種好方法。
支援為人民服務不是口號
取消,由業主自己管理
每個小區都有一小部分不願意交物業費的業主,利益是矛盾的根源,如果物業管理迴歸社群矛盾就小了。
向北京海淀區品格小區學習!辭退物業,自己成立物業管理公司!已得到CCTV的肯定!
2007-07-15 00:33:54
品格小區辭退了原來的物業,成立了自己的物業管理公司,所有業主都是該公司的股東。其結果是:
1 成本大幅降低,物業費大幅下調。 從2。7元已經降到1元。物業公司負責人說,今年還能降0。2元。這種下降幅度,足見傳統物業公司的暴利!
2 物業服務質量顯著提高。 增加了許多設施,綠化質量也提高許多。CCTV評價說:因為傳統物業公司是以自己贏利最大化為目的,所以和業主的利益是永遠對立的,那麼,如果業主自己成立的物業公司,就可以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
鑑於以上兩點,大家可以把HR物業炒掉。現在炒掉,他們也需要把所有帳目交代清楚,不能攜款潛逃。我們根本不必擔心自己的物業費打水漂。
我覺得社會的進步在於分工的細化和工作的專業化。物業和業主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肯定會有矛盾。我覺得物業作為服務的提供方,在服務質量方面得有業主來監督,確保業主花了錢服務質量得有保障。我認為解決矛盾不能簡單化,取消物業後,最終的結果不一定會好。
應該執行《物業管理規定》,社群自治是不可行的。因為從事物業服務的企業必須有物業管理資質。
我們小區電費高於其它小區並且每用10度電再加一度,反映多年了。
呼籲取締物業!還居於民!
剷除物業,人人有責!
可以這樣,也可以業主自聘物業
取消物業民心所向
物業管理者沒搞清楚,誰是主人。他們以為有錢有勢就是爺,其實業主才是他們的父母!!
支援取消,但是要自我管理得好
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在於,物業在收取報酬後,怎麼更好的為業主提供服務,而不是把自己當成小區的老爺。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大一點的物業,相對規範。小物業,簡直就是一踏糊塗。只知道收錢,什麼正事不管,管1⃣️天,糊一天。本人支援,取消物業,由社群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