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一類風險源二類風險源是什麼?
擴充套件資料:
第一類危險源的危險性主要表現為導致事故而造成後果的嚴重程度方面。第一類危險源危險性的大小主要取決於以下幾方面情況:
1、能量或危險物質的量
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後果嚴重程度主要取決於發生事故時意外釋放的能量或危險物質的多少。一般地,第一類危險源擁有的能量或危險物質越多,則發生事故時可能意外釋放的量也多。當然,有時也會有例外的情況,有些第一類危險源擁有的能量或危險物質只能部分地意外釋放。
2、能量或危險物質意外釋放的強度
能量或危險物質意外釋放的強度是指事故發生時單位時間內釋放的量。在意外釋放的能量或危險物質的總量相同的情況下,釋放強度越大,能量或危險物質對人員或物體的作用越強烈,造成的後果越嚴重。
3、能量的種類和危險物質的危險性質
不同種類的能量造成人員傷害、財物破壞的機理不同,其後果也很不相同。危險物質的危險性主要取決於自身的物理、化學性質。燃燒爆炸性物質的物理、化學性質決定其導致火災、爆炸事故的難易程度及事故後果的嚴重程度。工業毒物的危險性主要取決於其自身的毒性大小。
4、意外釋放的能量或危險物質的影響範圍
事故發生時意外釋放的能量或危險物質的影響範圍越大,可能遭受其作用的人或物越多,事故造成的損失越大。例如,有毒有害氣體洩漏時可能影響到下風側的很大範圍。
危險源的控制可從三方面進行,即技術控制、人行為控制和管理控制。
(1)技術控制
即採用技術措施對固有危險源進行控制,主要技術有消除、控制、防護、隔離、監控、保留和轉移等。技術控制的具體內容請參看第三章和第四章的有關內容。
(2)人行為控制
即控制人為失誤,減少人不正確行為對危險源的觸發作用。人為失誤的主要表現形式有:操作失誤,指揮錯誤,不正確的判斷或缺乏判斷,粗心大意,厭煩,懶散,疲勞,緊張,疾病或生理缺陷,錯誤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裝置等。人行為的控制首先是加強教育培訓,做到人的安全化;其次應做到操作安全化。
(3)管理控制
可採取以下管理措施,對危險源實行控制。
①建立健全危險源管理的規章制度。
②明確責任、定期檢查。
③加強危險源的日常管理。
④抓好資訊反饋、及時整改隱患。
⑤搞好危險源控制管理的基礎建設工作。
⑥搞好危險源控制管理的考核評價和獎懲。
第一類危險源:能量和危險物質的存在是危害產生的最根本的原因,通常把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能量源或能量載體)或危險物質。
第二類危險源:造成約束、限制能量和危險物質措施失控的各種不安全因素稱作第二類危險源
第二類危險源:造成約束、限制能量和危險物質措施失控的各種不安全因素稱作第二類危險源。包括:
1、物的不安全狀態。
2、人的不安全行為。
3、管理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