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林地的補償錢應給誰?
秋風中 發表于 農業2022-03-13
承包人應當獲得賠償
公路建設部門徵地應當對你的林地進行補償,承包期限未到你有權獲得賠償。
第七條 林地補償費標準:
(一)徵、佔用苗圃地、果園及其他經濟林地的為耕地(旱地)年產值的6-8倍;
(二)徵、佔用喬木林地、竹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採伐跡地、火燒跡地的為耕地(旱地)年產值的2-5倍;
(三)徵、佔用宜林地的為耕地(旱地)年產值的1倍。
土地年產值,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被徵(撥)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產值及其類別、各類作物的主、副產品的常年產量,參照國家收購牌價和市場價格綜合擬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條 林木補償費標準:
(一)用材林:
1、幼齡林(包括未成林的苗木)為上一年度單位面積工程造林所需費用及撫育、管護全部投資的2倍;
2、中齡林、近熟林為被徵、佔用林地上木材產值的1倍;成熟林為被徵、佔用林地上木材產值的0.5倍。木材產值按當地上一年度杉木、松木、雜木各自平均銷售價乘以林木蓄積量;
(二)特種用途林、防護林為本條第(一)項第2目中齡林、近熟林補償標準的2倍。
(三)經濟林:
1、尚無收益的經濟林為實際造林、撫育、管護全部投資的2倍;
2、收益初期、衰退期的經濟林為當地同類經濟林上一年度年產值的2倍;
3、收益盛期的經濟林為上一年度年產值的4倍。
(四)薪炭林、灌木林 本條第(一)項第1目幼齡林的全部投資。
(五)苗圃地苗木為當地同樹種上一年度市場單株平均銷售價乘以株數總價值的2倍。
(六)竹林為被徵、佔用林地上竹子產值的2倍。竹子產值以當地上一年度的單株平均銷售價乘以總株數。
(七)零星樹木為當地上一年度實際銷售價。
(八)其他附著物,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