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各的好,因人而議。如果是我,會選擇轟轟烈烈。因為:
浪漫是一種情趣,平淡是一種修養。轟轟烈烈更容易激發我們對生活的嚮往和熱情。
生活本身很平淡,不來點刺激,該多無趣?
年輕時就應該有點朝氣,做人沒有夢想,和鹹魚有什麼區別?談戀愛也是如此,喜歡不勇敢地去追求,不來一場轟轟烈烈的愛情,等老了,有什麼可以讓你回憶的?
婚前,可以轟轟烈烈,婚後,平平淡淡也無妨,畢竟經歷過。
李雲霄和洛雲裳最後怎麼了?
廣州小蠻腰屬於哪個區?
西安曲江明珠為啥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