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存腳踏車,現在腳踏車丟了,是不是應該找存車的人索賠?小張V古鎮風情2019-10-20 20:47:06

謝謝!

在茫茫人海中能夠回答你這個問題我真的很榮幸!看了有朋友回答的觀點我不是很認同!

這個車棚管理人員收取了樓主的腳踏車保管費用!雖然未簽署任何形式的書面合同,但是我認為已經構成了諾誠合同!我的腳踏車丟了!你替我保管腳踏車是有償的服務!那麼你就應該對我造成的損失給予賠償!樓主都是有權利向你追償的!如果並非你的責任造成的損失,你也可以去向其他人追償!但是這是你腳踏車管理人員自己的問題!與樓主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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