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校實驗室爆炸,責任需要誰來承擔?
溫柔菠蘿r9 發表于 旅遊2021-12-12
首先是高校院系校長,院系實驗室主任,代課老師及學生。
根據事故原因,確定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然後依次處罰
我認為:可根據實際情況查清事情真向,只管領導和當班導師是有直接責任。
安全負責人是單位的負責人。
不需要對社會負責。但是,導師要對學生負責。諾貝爾不也是爆炸出來的嗎
根據新安全生產法,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的第一安全生產責任人,所以南京高校校長需要承擔責任。
肯定有主要責任與次要責任的,需要去調查
學校
以有關部門的調查為準
不要一味指責誰的責任。如果按照實驗操作流程而言,任何人沒有責任。否則怎麼可能出的了諾貝爾
根據新安全生產法,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的第一安全生產責任人!
首先要搞清楚發生爆炸的原因,是操作失誤還是實驗裝置,或者其他問題,然後才能確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