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利退一賠三案”被最高法改判,賠償從1650萬減到11萬,你怎麼看?藍色大海水2018-12-10 10:49:05

高法判案不公正,商家銷售殘次品。以不成文的PDA檢測來做擋箭牌。顯然是不合理的。如果能接受有瑕疵車的客戶。基本上都會選擇買二手車。商家是為了利益為出發點,而故意隱藏了維修的事實。如果現場告知勢必會打折處理。而實際被修復的價值都超過了10萬,輕微刮蹭豪車賠償都在十幾萬左右,更換窗簾價值在4萬元左右。這樣判決勢必會讓商家認為PDA檢測以經合法化了,以後會更加囂張的賣故車、修復車也不告訴消費者,消費者不是汽車專家,一般情況下是不可能識破的,全國消費者協會的意見也是認為構成了欺詐,汽車流通協會的意見根本站不住腳,PDI只是個行業慣例,就好比是兒子犯了錯誤回來告訴了自己的媽媽,媽媽一般都會護著自己的孩子是同理,就網友評論來看,98%的網友認為構成了欺詐,這就是民意,自古都是民意不可違,立《消法保護法》也是為了警醒商家,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怎麼判案就不按消法判了呢?對我看搞個網民投票按比例判定比較適合,以免全國人民認為法院判的是人情案,給網友、給汽車消費者一個公道!個人認為原告該向最高檢抗訴申請重審,或者讓全國人大代表做陪審團,必競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搬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