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是誰發明的?淡定583697302021-02-16 05:52:34

義務教育最早源於17世紀的德國

義務教育起源於德國。宗教領袖馬丁·路德是最早提出義務教育概念的人。改革勝利後,為使人們都有學習《聖經》的能力,路德頒佈了義務教育法。1619年,德國魏瑪公國公佈的學校法令規定:父母應送其6~12歲的子女入學,這是最早的義務教育。在1763年到1819年,德國基本完善了義務教育法規。

工業革命後,義務教育發揮著使人們掌握工業知識的任務,義務教育的時間也由最早的3個月至6個月,發展到6年,直至9年。才符合當時科學發展水平和高度以及可以掌握當時工業製造的基本操作。

義務的含義包括父母與家庭有使學齡兒童就學的義務,國家有設校興學以使國民享受教育的義務,以及全社會有排除阻礙學齡兒童身心健全發展的種種不良影響的義務。16世紀歐洲宗教改革運動中,新教國家為推行宗教教育,提倡廣設教育。1619年,德意志魏瑪邦公佈的學校法令規定,父母應送其6~12歲子女入學,否則政府得強迫其履行義務。此為義務教育的開端。英、法、美等資本主義國家大多在19世紀70年代後實行義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