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小區垃圾分類亭設施安置?江南的魚12021-12-30 20:30:00

居民小區和公共機構應將不具備分類功能的生活垃圾收集設施按分類收集設施建設要求逐步進行改造;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可在公共場所設定臨時分類集置點,供未配套或不具備改造條件的居民小區和公共機構集中分類暫存,並結合片區改造、建築改造等工作,逐步配套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

新建建設專案應配建分類收集設施,並做到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驗收、同時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