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用地和商業用地的區別?
88大道至簡88 發表于 旅遊2022-06-03
1、概念不同
文化娛樂用地是指規劃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所規定該宗地塊的用地性質是用於文化娛樂活動用地,出讓後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 是商業用地的其中一種,商業用地是指用於開展商業、旅遊、娛樂活動所佔用的場所,如用於建造商店、糧店、飲食店、公園、遊樂場、影劇院和俱樂部等用地。
商業用地是指規劃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所規定該宗地塊的用地性質是用於建設商業用房屋,出讓後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
沒有“文化用地”這個類別。如果是公益性質的文化設施建設,如博物館、圖書館等等,是由政府劃撥用地建設。
如果是商業性質的文化設施建設,如電影院,書店等等,則是適用經營性用地中的商業用地。因此,可以說所謂的“文化用地”,是商業用地的一種,需要透過市場交易獲得商業性質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文化用地,一般是公益性用地服務大眾的,商業用地是營利性用地以出地出讓方式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