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售賣無預售證的房子,這是否屬於詐騙?晴天194372018-08-09 17:50:31

按照中國民法通則。對當亊人造成經濟損失,誰過錯,誰承擔焙償責任。

開發商售賣無預售證的房子,這是否屬於詐騙?夜子辰1054728722018-08-09 10:58:23

合同無效的話,對合同無效有過錯一方,要承擔因合同無效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現在合同解除了,而且是開發商“自己舉報自己”,那麼他對合同無效要負主要責任。開發商要賠償因合同無效給購房人造成的損失。

舉個例子,當年我籤合同買房,3000一平,現在合同無效了,互相返還,並且過錯方要賠償損失。如果現在房價10000元一平,那麼,我還給你房子可以,首先當年的房價3000元,你要返還給我。其次,我當年3000元能買的房子,因為給你簽了合同,我沒有買別的房子,現在房價10000了,我要多出7000塊。這7000塊是你給我造成的損失,你也要給我賠償。那麼開發商一共要返還給我10000元。

所以,總的來說,開發商這次耍小聰明,應該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對買房人來說,起碼金錢上,應該不會有多大損失。

當然,也有一些判決,只判決返還當初的購房款,頂多按銀行貸款利息計算利息,而沒有考慮到漲價的損失問題,對於此類判決,我持保留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