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行政區劃,分為幾個層次?使用者29507217714102512019-11-28 19:03:15

路———府————縣——鄉——都——裡│┕— 直隸州——縣——鄉——都——裡│└——軍、監—縣——鄉——都——裡│└—————— 軍、監。路宋初力平群雄,疆域區劃難以顧及,太宗因襲唐朝舊制,略事改革,分全國為13道:河南道、關西道、河北道、河東道、淮南道、江南東道、江南西道、隴右道、山南東道、山南西道、劍南東道、劍南西道、嶺南道。但不久,在淳化四年(993年)把全國又合併為兩京(東京、西京)10道;去隴右、山南東、山南西三道,並劍南東、西道為一;改嶺南為廣南道;增設兩浙道。但第二年即廢,於是正式廢去道制,改為路制。(40)其實在宋太宗初年,太平興國四年(979年)已設21路,第三年後又為19路,端拱二年(989年)改為17路,淳化三年(992年)有16路。可見,在淳化五年以前的15年中,宋太宗一直實行“道”、“路”並存的行政區劃制。淳化五年後,全國設路也未有定規,在至道三年(997年)始定天下為15路:京西路、京東路、河北路、河東路、陝西路、淮南路、江南路、兩浙路、福建路、荊湖南路、荊湖北路、廣南東路、廣南西路、西川路、峽西路。(41)天禧四年(1020年)增至18路,宋真宗分四川路和峽西路為益州、梓州、利州、夔州4路,分江南路為江南東路和江南西路。熙寧七年(1074年)增至23路,宋神宗分淮南路為東、西兩路,分陝西路為永興軍、秦風兩路,分京西路為南、北兩路,分河北路為東、西兩路,分京東路為東、西兩路。(42)(圖7)元豐八年(1085年)頒行的《元豐九域志》,即依據23路的行政區劃制編寫的,京畿所在的開封府則不在23路之列。崇寧四年(1105年),宋徽宗將國都開封府置為京畿路,合稱為24路。宣和四年(1122年),宋徽宗與金聯盟,約定滅遼後,金將燕雲16州歸還宋朝,因而宋擬置燕山府路和雲中府路。但金滅遼後失約,所以北宋末年號稱擁有26路,實際上還是24路。(43)南宋僅有半壁江山,紹興十二年(1142年)分路16:兩浙東路、兩浙西路、江南東路、江南西路、淮南東路、淮南西路、荊荊湖南路、荊湖北路、京西南路、廣南東路、廣南西路、福建路、成都府路、潼川府路、利州路、夔州路。(圖8)嘉定元年(1208年)宋寧宗改為17路,把利州分為東、西兩路。(44)2。府(州)宋代路下為府、為州。府雖與州同級,但地位要略高於州。當時,國都、陪都,皇帝誕生、居住和巡遊過的地方,以及地位重要的州,都改置為府,情況與唐朝很相似。據《元豐九域志》記載:元豐八年(1085年)時,全國有府14、州240。3。軍、監兩宋的行政區劃中還出現一些新單位——軍、監。軍始於唐,當時稱軍鎮,屬軍事系統,多設在邊區,只管軍隊不管民政。五代時,軍不僅管兵馬,也轄有土地、民政,但各軍、監皆不轄縣;在宋代,軍則演變為地方行政區劃單位。監是國家經營的礦冶、鑄錢、牧馬、製鹽等專業性的管理機構,五代初已開始出現,但也在宋代才演變成地方行政區劃單位。宋代的軍、監有兩類:領縣的或不領縣的。領縣的軍監與府、州同級,都隸於路,但實際地位則要低於府和州;不領縣的軍、監與縣同級,同隸於府或州。所以,宋代縣級以上、路級以下的區劃單位有府、州、軍、監四類,縣一級的區劃單位有縣、軍、監三類。據《元豐九域志》記載,北宋全國有軍37、監4、縣1255。宋代的行政區劃,最高一級為路;實施的三級制,最基本的是路—州—縣;州級單位有府、州、軍、監,府地位最高,州次之,軍、監更低;縣級單位有縣、軍、監。 頭條萊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