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德企工作想加入德國籍?使用者14025964689942762020-04-01 14:04:16

自2000年1月1日起,聯邦德國實施新的國籍法,根據新“入籍法”規定,作為外國人申請加入德國籍必須符合以下先決條件: 申請者具備: 1、具有在聯邦德國生活、居住的居留許可證。

(Aufenthaltsberechtigung 或 Aufenthaltserlaubnis) 2、已一貫地常住在聯邦德國至少8年。3、在聯邦德國的生活來源不依靠社會救濟和失業補助。4、具備足夠的德語水平。5、沒有犯罪記錄。6、在德國有住處。7、承認聯邦德國基本法。8、同意退出至今擁有的原國籍。如果滿足以上要求, 提交入籍申請時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一份自己手寫的個人簡歷。2、本人的護照及德國居留許可證。3、出生證明書。4、結婚證書(已婚者)。5、當前的收入證明。打工者,提交工資證明。自己開業者,可透過稅務顧問出具目前的盈利證明,或收入證明。6、二張證件照片。7、填寫一份完整的入籍申請表。入籍費用:250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