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消防車道講解?使用者14460480887412021-05-28 09:24:58

消防車道距離建築外牆不宜小於5m,距離最不利防火分割槽的主要出入口不應大於60m;對於多層住宅建築,其消防車道距離最不利單元的出入口不應大於80m。

Q2: 2。2。6 沿街樓穿過建築物設定消防車道問題:轉角沿街建築單側沿街長度大於160m,設有環形消防車道是否還需設穿過建築物的消防車道?

根據《建規》第7。1。1條的規定,設定環形消防車道的建築物,可不設定穿過建築物的消防車道。

《民用建築設計統一標準》GB 50352-2019第5。2。2條第5款:盡端式道路長度大於120。0m時,應在盡端設定不小於12。0m×12。0m的回車場地。此處的道路不是消防車道。

消防車道應儘可能利用組團內道路或城市道路貫通,當必須形成盡頭式消防車道時,其長度不應大於35。0m。當盡頭式消防車道大於35。0m時,應設定消防回車場地,具體要求按《建規》相應規定執行。

消防車的轉彎半徑是指內徑。多層、高層、超高層建築的消防車轉彎半徑應分別執行不小於9m、12m、1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