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的佈置依據?使用者52702167050862021-06-13 11:22:19

塔吊佈置原則:

1、兩塔存在相交作業時,應保證各塔重疊部分的高塔最低點與低塔最高點垂直距離在 8 m 以上。若塔機大臂交叉幅度大於 20 m 時,高差應不小於 10 m。

2、周圍有建築物的場所,塔吊的端部與建築物及建築物外圍施工設施之間的距離不小於 0。6 m,否則必須採取相應防護、隔離措施。

3、“誰快誰高”原則,即在施工過程中哪個樓的施工進度快,相應服務於此樓的塔機也升得高,保證施工的需要。這樣在施工過程中根據開工順序,各塔就已相互錯開。各塔在頂升時必須相互聯絡,統一指揮,避免相互干擾。

4、施工現場迴圈交通道路要保持暢通,便於滿足運輸塔吊部件的載重汽車進出現場,並要有利於汽車式起重機進場安裝塔吊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處置。

5、考慮塔吊安裝位置時應注意塔身錨固點與建築物附牆的裝設位置,平衡臂在迴轉過程中有無與建築物突出部分發生矛盾的可能。

6、塔吊的設定範圍應保證塔吊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變電線路之間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78在安裝自升式塔吊時,應保證相鄰塔機之間作業與頂升加節不相互影響。

8、在幾臺塔吊同在一個範圍內作業的條件下,應處理好相鄰兩塔的塔身高度差,以防止兩塔吊彼此相互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