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如果是長病假跨年了,那麼當年和下一年的年休假就不能再享有了...
病假兩年分開單獨計算,年假看自己工齡,如果超過下面規定的病假期限,沒有年休假了《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3、在長病假六個月期滿後,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具體標準如下: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其中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每個人都想按自己的方式過自己想要的生活,但人在這個社會不是一個單獨的個體,所以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會和身邊的人、事、物有所聯絡...
男的請病假,不需要什麼理由,有什麼病就要按實說就行做一個好員工,實話實說非常重要,別弄虛作假說謊言弄虛作假,非常累的,非常辛苦的,坦坦蕩蕩做人會給你帶來很多輕鬆愉快的工作生活體驗如果是大病的話,領導都會批准你請假的領導是通情達理的身體不舒服...
產假結束了,你想繼續多請一個月的假,那麼這個時候要跟單位協商,這個時候就不能叫休產假了,只能叫請假,請病假,一般正常情況下,單位不忙的話,是會同意你的,但是肯定會扣工資的,產假期間是不可以扣你工資的還有些單位如果工作很繁忙,一般來說可能不同...
請病假日期應該是你什麼時候去看病就寫那一天,一般請病假需要提供病歷單,沒有病歷單的一般都不算病假的,只是我們公司是這樣,其他公司我不知道,因為每個公司的公司制度是不一樣的,不過病假的話肯定要提供病歷單的日期肯定是寫當天的...
【回覆】1951年政務院頒佈的《勞動保險條例》和1953年勞動部發布的《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規定,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該向其支付病假工資...
延長一年後還不行的,就要和企業申請病假醫療期了,相關待遇執行病假待遇,但是治療費用需要人社局審批報銷...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
七十年代未期,大學畢業己經工作十九年了,好不容易第一次調整工資,升級靣只有百分之四十,其競爭激烈可想而知,真是禍不單行,因出差在外生病,回到工廠繼續醫治,休了一段時間病假,從而失去了千載難逢的機會...
原審判決基於設定試用期的目的和現行勞動法律的相關規定,認為胡偉麗的病假期間應從其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中扣除、左中右公司據此有權中止其試用期系正確...
有規章制度就按照規章制度執行,住半個月院開病假條工資按照病假髮,這個國家勞動法都有具體規定,至於沒有規章制度的私營企業就另說了...
如果用人單位明確規定了請病假的相關流程,但勞動者從始至終就沒有提交過任何病假證明,經催告並告知法律後果後依舊不提交,勞動者無法對缺勤做出合理解釋,用人單位可以按曠工處理...
你這樣的情況,按制度是不批的,我這次先給你批了,下不為例”三點制度不允許我給你特批了,人情角度給你一次機會不允許有下次不知道我理解的對不對,他跟你請假回家休息,你批准了,下午問他情況,他告訴你在回家(應該是回外地老家吧...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在法定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並不得以調休、補休替代...
——來自剩一百天高考的 迷茫的高三生高中生 目前就讀高二emm 從六年級到現在 一直經常生病 每個月必然請個一個星期現在就正在請病假 而且面臨考試每次回學校 卷子一大摞 然後新課的程序 同學之間的活動 等等 都會錯過會很遺憾...
員工生病有病假工資,根據勞動部勞部發[2014]15印發《實施〈勞動法〉中有關勞動合同問題的解答》的通知規定:病假期間員工工資的發放標準:連續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本企業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60%...
綜上,我們可以看出,職工當年病假、事假過長的,不能再享受年休假...
2、 病假是需要扣除一部分工資的規定如下:一、短期病假工資的計算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五十九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