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也在很大程度上是對女性的一種傷害不提倡實行一妻多夫制,因為根據《民法典》,我國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一個人是不能嫁多位丈夫的,如果在已經結婚了的情況下又結婚,可能構成重婚罪...
俄羅斯大部分地區是一夫一妻制,只有個別地區男人可以娶四個老婆車臣共和國是俄羅斯高加索地區小國,被譽為世界小戰鬥民族,車臣在被沙俄征服後,尤其是蘇聯時代,那都是現代文明,一夫一妻,非常現代化的...
例如新約《聖經》在選領袖方面是有要求的,如: 提多書1章6 節: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領袖)...
當今的社會是一夫一妻制社會,而不是過去的多妻制,在過去能夠擁有多妻的群體————社會的上層階級主動放棄擁有多妻的權利,即使一個社會優勢群體的成員對不是自己妻子的女人產生興趣,他也不會和這個女人發生關係,因為這樣可以使社會穩定,在穩定的社會下...
中國古代不是可以一夫多妻 而是可以一妻多妾 妻子如果未休掉 或者未去世 是不能再娶正妻的//補充 0508 19:20經過@如是我聞 的提醒,對上邊一句話作出補充在唐代出現的“並嫡”和清朝法律上規定的‘’兼祧‘’,在名義上是一夫多妻...
更重要的是勝利方,戰爭中為了組織的利益而失去老公的女性,她們會主動要求自己也能分享男人,讓自己能夠生育,擁有孩子,保障自己將來的生活(宋以前,中國的女性也很開放的),而且養兒防老是古代完全正常的經濟選擇...
古代歐洲國王沒有後宮佳麗,但是可以有大批情婦...
垍頭條萊可見,女性地位的低下,是極不利於社會平衡發展的,尤其是到了後來,整個社會都在竭力鼓吹女子無才便是德,好讓女性徹底失去在社會上的地位,只得依附於男性...
即使太平盛世,也是女多男少,國家為了恢復人口,平衡社會矛盾而制定的方針,沒毛病,不過你問的問題有毛病,在古代從來沒有一夫多妻制度,妻子只有一個,其它叫妾室或者通房等等,這一點概念不要混淆,這是權力、制度、倫理道德、社會地位的象徵,萬萬不可更...
就拿我現階段來說,一夫一妻一兒一女,吃喝不愁,挺滿足的,幸福>煩惱...